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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30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752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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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司函〔2022〕61号

旺苍县司法局

关于对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号提案答复的函


吴龙先、杨晓峰委员:

你们在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依法推进旺苍县<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工作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并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保障有力。为切实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工作,旺苍县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协调、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做好相关工作,定期就宣传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确保全县《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并在今年3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的通知》(旺法委办发〔2022〕3号)文件中专项罗列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统筹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实施等,形成多部门分工合作、共同管理的模式。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重点突出。一是印发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以知识问答的形式编入旺苍县“八五”普法宣传系列丛书《校园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共计2000余册,发放至全县中小学校和学生家庭,作为教材,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家庭成员学习。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依托“三大”法治讲堂、“1+12”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等宣传载体,协同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到部分学校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知识讲座,并制作展板予以宣传;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举办“学校法治大讲堂”活动150余场;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三是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截至目前,全县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70所;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亲情港湾”等服务机构85个;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5个,心理咨询室66个。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保障。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走深走实。充分利用全县各单位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标语100余条,在电影院等人流量较大的地区悬挂《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标语2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10余张。依托“旺苍普法”微信公众号、“旺苍党政公众网”依法治县专栏、“旺苍依法治县”QQ群,以视频、图文等多形式推送《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条文50余条,掀起“全方位、无死角、广覆盖”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热潮,提升该法的知晓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优法治文化产品。充分运用好年轻干部这一活力点,联合县教育局等单位在教育系统内部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治征文、法治书画及普法短视频等活动,创造更加丰富且有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建优法治文化队伍。依托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亲情港湾”等服务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家庭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家庭教育工作力量,有效提升基层家庭教育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做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服务对象宣传指导,从校内教育向社区教育延伸,加大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力度,提高家长知法用法的能力,同时关注特殊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引导外出务工父母、代为监护的祖父母正确履行家长职责,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实和执行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予以关注、支持和监督。


旺苍县司法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