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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2-05-30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量:775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21 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地方主管部门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资金使用单位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845.3 1507.45 86.37%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429.29 1191.44 83.36%
地方资金 416.01 316.01 76%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2、重点救助对象自负医疗费用减少,减轻就医压力,缓解就医负担;
3、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1、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2、重点救助对象自负医疗费用减少,减轻就医压力,缓解就医负担;
3、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住院救助人次数 16877人次 16877人次
质量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 不低于上年 普遍开展
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按规定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70% 70%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前 2021年12月前
社会效益
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逐步扩大  逐步扩大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有效缓解 有效缓解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成效明显 成效明显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80% ≧80%
救助对象满意程度 ≧85% ≧85%
说明
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 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80% (含) —100%、 60%(含) —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