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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东西部协作共建产业园用地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论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6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3487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项目用地在白水镇的西部,与昭化区柳桥乡相接,东部与白水镇场镇相连。南部临靠542国道,距离广巴高速白水镇出入口1.5公里。北部与广巴铁路相接,距离白水火车站2公里,占地面积218655㎡(约327.98亩)。

规划修改背景

旺苍县东西部协作共建产业园建设项目作为家居原辅材料物流园区,主要分担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旺苍尚武片区及昭化产业园区物流仓储压力,属于物流仓储项目,是县级重点项目。现行规划与城市发展整体产业布局冲突,家居产业在广元市十三五、“十四五”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广元市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是旺苍县“十四五”规划中,建设工业强县的必要支撑,所以现行规划不能满足建设需要。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旺苍县东西部协作共建产业园用地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内容

旺苍县东西部协作共建产业园建设项目是在《旺苍县白水镇总体规划》(2016-2030)版之后确定的旺苍县县级重点项目,在总体规划的范围外。现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11010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218655㎡(约327.98亩)。容积率、建筑密度:依据《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版,第2.2.13条规定,容积率为≥1.0且≤3.0,建筑密度≥30%且≤60%。绿化率:此地块作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为了更好的集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建议地块绿地率为≤10%。建筑高度:根据白水镇总体规划中城镇高度控制,及参考现代物流园区功能多样性,建筑高度≤40米。用地占比:依据《物流中心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GB/T 21334-2017), 5.1.3规定:园区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 的比例不应大于15%。 其余指标参照《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版执行。

规划论证结论

本次地块调整规模为327.98亩,规模中等,在原城市规划范围外,对原总规不产生系统性的影响,不涉及总体规划的布局、道路、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调整。本次调整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符合用地布局原则,对原规划改动和影响较小。在《旺苍县白水镇总体规划(2016-2030)》基础上,保证了原规划结构的完整性。在用地布局上,选址地块未对周边造成消极影响及安全隐患。在城市实际建设层面,符合旺苍县产业发展的整体布局,解决了产业用地不足的现状,更好的提升了城市的综合服务水平及用地周边的城市形象。用地调整、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就业和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综合技术、经济、市政配套、环境、景观等方面的分析,本次调整技术可行。

调整后用地指标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11010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218655

 ≥1.0且≤3.0

≤10

≥30且≤60

≤40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26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