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提升自然资源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精神,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在制定的时间节点内,有序的开展抽查工作。
二、抽查时间
自2022年7月份开始至2022年12月底完成本年度的抽查计划。
三、抽查内容
本年度抽查计划内容为:对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的行政检查;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行政检查。
四、抽查范围
在全县测绘资质单位及外地测绘资质单位在旺设立的分支机构中抽取33%进行检查;在全县有效期内矿业权人中抽取10%进行检查。
五、抽查流程
通过登录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获取抽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5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及公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的流程开展抽查。
六、法律依据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管发〔2014〕31号)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七、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严格抽查纪律,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坚持依法抽查,严把检查标准,确保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附件:《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2日
附件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牵头股室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参与股室 |
1 |
对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的行政检查 |
全县测绘资质单位及外地测绘资质单位在旺设立的分支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调查登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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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自身测绘资质要求,仪器设备数量是否满足自身测绘资质要求;检查测绘单位基本信息及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挂靠、出借证书、超范围测绘、无证测绘等情况。 |
现场检查 |
测绘大队 执法大队 |
2 |
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行政检查 |
全县有效期内矿业权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矿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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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年度开采设计实施情况;采矿权占用费、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和采矿权标识牌设立情况;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违法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受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履行情况;有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
现场检查 |
执法大队 生态修复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