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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年第9号)
发布时间:2022-07-2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860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磁材新材料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预征收旺苍县英萃镇、三江镇部分村、社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预征收土地位于英萃镇长石村五社、三江镇战旗村一社;预征收集体土地176.401亩。

二、预征收目的:预征收土地用于磁材新材料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三、预征收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预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安排。补偿登记内容:预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补偿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1日。

(二)预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的安排。补偿登记内容:预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补偿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1日。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预征收范围内抢种抢建;若存在违反规定抢种抢建的,对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预征收土地部门: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839-4209591。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