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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大中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Ⅰ-01、A-Ⅱ-01、 A-Ⅲ-02 、A-Ⅳ-01、B-Ⅰ-02、A-V-02停车位配比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659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拟调整地块位于旺苍县大中坝片区,《旺苍大中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0年编制,2021年5月县政府批复实施。片区功能定位为“以文化休闲、高品质居住和特色教育产业为主的片区”。

规划修改背景

2021年初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但在后续中瑞城·状元府建筑设计进行前期地质勘查的过程中,发现大中坝A-Ⅱ-01地块下有一条40m宽至西向东分布的暗河,因此得出“该区域内不宜修建基础埋深较大的构筑物”的结论。配建二层地下室,无可避免进行深开挖建设,过深的开挖将会对用地未来建成的地下室防渗、防潮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旺苍县大中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Ⅰ-01、A-Ⅱ-01、 A-Ⅲ-02 、A-Ⅳ-01、B-Ⅰ-02、A-V-02停车位配比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内容

拟调整A-Ⅰ-01、A-Ⅱ-01、 A-Ⅲ-02 、A-Ⅳ-01、B-Ⅰ-02、A-V-02六个地块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拟将停车位配建标准1/100㎡调整为0.8/100㎡。拟将片区的6个地块机动车停车位配比由原规划的1个/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调整为0.8个/100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同时,若后期停车位个数难以满足小区业主使用,允许通过采用局部地面停车位的方式予以解决。

规划论证结论

此次调整停车场配比的6个地块,在原控规规划布局均在6个地块内的居住用地周围规划了一部分开敞空间,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当中增加部分局部地面停车位的方式补充车位指标。综合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拟将片区的6个地块机动车停车位配比由原规划的1个/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调整为0.8个/100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同时,若后期停车位个数难以满足小区业主使用,允许通过采用局部地面停车位的方式予以解决。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20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