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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新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V单元F-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527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本次调整地块是由环城中路,西侧新建成道路、东河路和规划道路围合的区域,地块内为多层居住和目前闲置的通用机械厂。周边除凯旋城为高层居住小区外,其余全部为低多层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较少。用地面积约3.71公顷。

规划修改背景

原控规F-5号地块所在居住组团内的两块商业用地实际用途已经按居住用地实施。拟调整地块所在位置原控规规划地块所在组团内东侧有部分商业服务业用地,但由于现状已将原商业用地修建为住宅,因此该片区生活圈内商业服务业配套设施严重不足。需要进行地块调整,细化地块布置,补齐商业服务业功能的缺失,完善片区内的商业服务功能。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旺苍县新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V单元F-5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内容

在调整范围内,将IV单元F-5地块调整为F-5、F-8、F-9三个地块。F-5号地块指标沿用原控规F-5号地块指标,F-8地块指标符合《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并且满足后期老城区农商银行搬迁建设,F-9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因兼容商业将建筑密度适当提高。

规划论证结论

调整范围将2005版控制性详细规划F-5地块进行三小块地块拆分,拆分后,增强了商务服务功能,同时,对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无不利的影响,且项目调整地块为目前闲置的通用机械厂用地,项目可实施性强,因此本次调整技术可行。

调整前后用地指标对比表

类别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兼容性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配套设施

调整前

F-5

R2

二类居住

3.71

——

≤1.5

≥35

≤30

22

/

调整后

F-5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1.07

——

≤1.5

≥35

≤30

22

/

F-8

0901

商业用地

0.53

——

≤2.3

≥25

≤35

50

/

F-9

07/0901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1.9

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在计容建筑面积的5%-10%

≤2.8

≥35

≤25

54

/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18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