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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7-12 来源:县综合执法局 点击量:1168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文件要求和《旺苍县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旺府办发〔2022〕6号)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果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随机抽查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检查主体、抽查比例等。

(二)继续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随机抽查时间是7月开始到9月结束。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

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事项类别

监督检查对 象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抽查比例

抽查依据

1

户外广告和宣传品设置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设置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现场检查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旺委办函〔2019〕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