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政执法主体
二、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1年抽查计划
八、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当事人权利义务
九、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十、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日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一、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红星南路140号
邮 编:628000
电 话:0839-4202138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4个:
政策法规股
主要职责: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按照权限核准招标事项,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协助管理评标专家;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承担旺苍县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股室负责人:张永久 联系电话:0839-4219676
能源和环境资源股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县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研究制度低碳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拟订全县低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建立低碳交易制度;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指导生态旺苍建设和低碳试点示范,加强低碳宣传;积极引导、培育和扶持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低碳发展;建立完善全县低碳发展管理和服务社会基层网络;研究制度全县低碳发展和日常检查考核体系。承担旺苍县低碳发展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县能源局、县低碳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王怀树 联系电话:0839-4202916
价格和收费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的成本确认;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专项调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做好主副食品价格及重要商品和服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
股室负责人:张德志 联系电话:0839-4202019
粮食和物资收储调控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县级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的库存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在旺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粮食购销活动;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文进锋 联系电话:0839-4208581
二、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
姓 名 |
证件编号 |
1 |
周 波 |
23070203035 |
2 |
李 庆 |
23070203022 |
3 |
惠福贤 |
23070203029 |
4 |
李 珍 |
23070203026 |
5 |
张永久 |
23070203032 |
6 |
何明伟 |
23070203038 |
7 |
文进锋 |
23070203034 |
8 |
史 颖 |
23070203037 |
9 |
胡 浩 |
23070203039 |
10 |
王译艺 |
23070203043 |
11 |
彭 兵 |
23070203045 |
三、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www.sczwfw.gov.cn/app/qixianShop/5315?areaId=408
四、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共3 项)
(一)重大行政许可:
1.适用听证的;
2.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3.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二)重大行政处罚:
1.吊销许可证;
2.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
(三)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
电话:0839-6203300
2.行政诉讼
单位:旺苍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4号
电话:0839-4222412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
电话:0839-6203305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 2014年5月17日)
七、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1 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4项)
1.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检查对象:1、2021年7月8日对旺苍县旅游北环线公路工程(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段)项目标投标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
2、2021年11月18日对旺苍县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旺苍县孙家坝片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进行了随机抽查。
检查内容: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情况;我市相关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2.政策性储备粮油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2021年第三次修订)。
检查对象:全县各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粮油加工企业仓间货位。
检查内容:库存粮食核实;库存粮食质量;轮换计划;统计账、资金账。
3.小包装应急粮油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2021年第三次修订)。
检查对象:小包装应急粮油储备单位。
检查内容:数量、质量;超期储存;账实相符
4.小春、大春粮油收购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2021年第三次修订)。
检查对象:粮油收购企业。
检查内容: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支付售粮款;是否有违规克扣水分、杂质行为;是否存在以陈顶新行为;是否存在“转圈粮”;国有企业收购粮食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是否有重金属、转基因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二)2021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 方式 |
抽查 比例 |
参与 部门 |
检查时间 |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 |
1.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情况 2.市相关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
上年度房建市政、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农业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5%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
2021年11月底前 |
政策性储备粮监督检查 |
1.库存粮食核实 2.库存粮食质量 3.轮换计划 4.统计账、资金账 |
全县各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粮油加工企业仓间货位。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30% |
县财政局、农发行广元分行 |
2022年随机抽查
|
小包装应急粮油监督检查 |
1.数量、质量 2.超期储存 3.账实相符 |
小包装应急粮油储备单位 |
抽查资料、现场检查 |
100% |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农发行广元分行 |
每季度 |
小春、大春粮油收购监督检查 |
1.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售粮款支付 2.是否有违规克扣水分、杂质行为 3.是否存在以陈顶新行为 4.是否存在“转圈粮” 5.国有企业收购粮食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6.是否有重金属、转基因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
粮油收购户 |
抽查资料、实地检查 |
30% |
县发改局 |
2021年6月、10月 |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1.粮食库存检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区域 |
1 |
四川旺苍嘉川省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
蔡明全 |
旺苍县 |
2 |
旺苍县五峰省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
侯新颖 |
旺苍县 |
3 |
旺苍普济县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
侯建国 |
旺苍县 |
2.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区域 |
1 |
四川旺苍嘉川省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
蔡明全 |
旺苍县 |
2 |
旺苍县五峰省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
侯新颖 |
旺苍县 |
3 |
旺苍普济县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
候建国 |
旺苍县 |
3.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区域 |
1 |
旺苍县欣欣大米加工厂 |
侯勇 |
旺苍县 |
2 |
旺苍县洪江菌种厂 |
尹子学 |
旺苍县 |
3 |
旺苍县金良米业有限公司 |
蔡明全 |
旺苍县 |
4 |
四川旺苍嘉川省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
蔡明全 |
旺苍县 |
5 |
旺苍县五峰省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
侯新颖 |
旺苍县 |
6 |
旺苍普济县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
侯建国 |
旺苍县 |
7 |
旺苍县健兴面业有限公司 |
侯新颖 |
旺苍县 |
8 |
旺苍县蜀北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
谢健光 |
旺苍县 |
4.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区域 |
1 |
四川旺苍嘉川省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
蔡明全 |
旺苍县 |
2 |
旺苍县五峰省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
侯新颖 |
旺苍县 |
3 |
旺苍普济县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
候建国 |
旺苍县 |
八、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比照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广元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广元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府法发〔2018〕16号)
九、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3号)。
十、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附件1
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
撤销许可的数量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的数量 |
不予许可 的数量 |
|||||
1 |
11510722008466163C |
|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0 |
0 |
0 |
0 |
0 |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 |
2021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
罚没金额(万元) |
备注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 计(件) |
|
|||||
2 |
11510722008466163C |
|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
|
0 |
0 |
0 |
0 |
0 |
0 |
2 |
2 |
0 |
|
合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2 |
0 |
|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
2021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 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
1 |
1151072200846626XJ |
|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
2021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检查次数 |
1 |
11510722008466163C |
|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
0 |
合 计 |
0 |
|||
说 明: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
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
部门 |
行政执法机关(个) |
实施行政执法(件) |
行政执法人员(人) |
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件) |
追究责任(次) |
||||||||||||||
行政执法主体总数 |
行政许可 |
其中 |
行政处罚 |
罚没金额(元) |
行政强制 |
行政检查 |
行政执法人员总数 |
持省政府统一式样执法证 |
评查行政处罚案卷 |
评查行政许可案卷 |
评查行政强制案卷 |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
重大行政强制备案 |
登记立案行政执法监督案件 |
其中 |
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总数 |
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总数 |
|||
申请行政许可 |
受理行政许可 |
纠错案件 |
||||||||||||||||||
1 |
省级部门 |
|
|
|
|
|
|
|
|
|
|
|
|
|
|
|
|
|
|
|
2 |
市级政府和部门 |
|
|
|
|
|
|
|
|
|
|
|
|
|
|
|
|
|
|
|
3 |
县级政府和部门 |
1 |
0 |
0 |
0 |
2 |
0 |
0 |
0 |
11 |
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 |
乡镇政府 |
|
|
|
|
|
|
|
|
|
|
|
|
|
|
|
|
|
|
|
5 |
总计 |
1 |
0 |
0 |
0 |
2 |
0 |
0 |
0 |
11 |
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