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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量:1127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旺苍县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旺苍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2年抽查计划

八、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当事人权利义务

九、旺苍县教育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旺苍县教育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一、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旺苍县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路428号

邮编:628200 电话:0839-4202287 传真:0839-4205621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2个:

社会力量管理股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各级各类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统筹规划与布局调整;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评估、结业证书验印及统计工作;综合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牵头组织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综合性检查评估;协调处理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的共性问题;依法指导监管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行为、财务运行、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年检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有关信息的发布。

股室负责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839—4203773

政策法规股 

主要职责:负责和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行政复议、人事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制度和政策;负责对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等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教育改革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协调推进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审核各类教育机构在县域内发布的招生广告。

股室负责人:李正国     联系电话:0839-4213351

二、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  名

证件编号

1

蒲远军

23070204026

2

曾贤友

23070204024

3

易  顺

23070204023

4

袁  国

23070204025

5

何春燕

23070204021

6

向长清

23070204022

三、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gyswcx.sczwfw.gov.cn/app/main?areaCode=510821000000&iframeUrlLo=powerDutyList

四、旺苍县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共3项)

(一)重大行政许可:

1.适用听证的;

2.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3.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二)重大行政处罚:

1.停止执业;

2.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

(三)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 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旺苍县司法局二楼)

电话:0839-6203305

2.行政诉讼 

单位:旺苍县人民法院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4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旺苍县教育局审计监督股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428号

投诉电话:0839- 4201086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2014年5月17日)

《四川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

七、旺苍县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2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检查内容:按照“双减”政策相关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进行检查。

(二)2022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执行科室 

检查

比例

检查

频次 

初步检查时间 

备注 

全县校外培训机构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0条 、第41条

社会力量办学

管理股 

3%

1

2022.7-2022.9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序号

名  称

法  定

代表人

序号

名  称

法  定

代表人

1

海韵英语培训学校

赵  泽

2

大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吴慧俊

3

艺盏灯美术培训学校

康  鉴

4

正文英才培训学校

陈正文

5

多彩多艺美术培训学校

赵晓露

6

隽平美术培训学校

陈羿伊

7

神墨儿童教育中心

徐  锦

8

青禾教育培训学校

蔡文君

9

格林英语培训学校

杨  薇

10

舞彩缤纷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杨绍芬

11

龙华教育培训学校

龙小春

12

三江镇成功之道培训学校

陈  琴

13

一手帮教育辅导培训学校

向  娟

14

小柏杨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季欣语

15

典艺培训学校

何青玲

16

迎希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何林玲

17

鼎甲教育培训学校

崔文君

18

蒲公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张溢芳

19

金榜教育培训中心

安自清

20

智慧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李亚西

八、旺苍县教育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比照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广元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广元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府法发〔2018〕16号)。

九、旺苍县教育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http://www.scgw.gou.cn/

十、旺苍县教育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7〕83号)。



旺苍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