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公资交矿挂告[202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3)19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进入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序号 |
探矿权名称 |
位置 |
勘查 主矿种 |
面积 (km2)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
1 |
旺苍县大沟里陶瓷土矿普查 |
旺苍县双汇镇 |
陶瓷土 |
3.599 |
5 |
120 |
5万或5万的整倍数 |
二、报名条件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欠缴矿业权出让收益、已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的企业除外)。
(二)竞买申请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以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办妥金额为120万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作为竞买和履行出让合同保证,保函受益人为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出让方式
本次对上述探矿权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探矿权出让成交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
四、报名要求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5日。
(二)挂牌竞价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时至2022年8月1日上午11时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竞价要求:竞买人可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9时至2022年7月15日上午11时前,按挂牌出让文件的要求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和银行出具的保函(竞买人将保函原件提交到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并将加盖竞买人鲜章的保函复印件提交到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资料,到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信息股填写相关资料并现场报名。
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现场填写挂牌报价单进行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
五、保函及有关费用缴退:
(一)竞得人的保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完善所有手续后由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二)未竞得人的保函,在挂牌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予以退还。
(三)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后3日内应向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挂牌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制定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川价发〔2006〕229号)文件要求, 以挂牌方式出让探矿权的,按挂牌成交金额的1%计收交易服务费。
六、其他说明
(一)矿产资源投资具有风险性,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申请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矿区踏勘,全面了解探矿权现状,确定是否竞买,踏勘费用自理。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探矿权出让合同》后,不得以勘查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要求。
(二)本次出让的是探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探矿可以依法申请临时用地,出让前已征得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在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林地使用等事项,由探矿权竞得人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
(三)申请人竞得后,未按出让文件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未按《成交确定书》约定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未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履行缴纳出让收益,由担保人代其履行违约经济责任。除不可抗力外,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未实施勘查作业,视为无偿放弃该探矿权。
(四)勘查投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等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及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办理。
(五)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地 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
联系人及电话: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杨先生 0839-4204384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9-6213807
信息发布媒体:
1.广元日报
2.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http://202.61.89.138:800)
3.旺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ngy.gov.cn/)
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www.gyggzyjy.cn/)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