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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2-06-06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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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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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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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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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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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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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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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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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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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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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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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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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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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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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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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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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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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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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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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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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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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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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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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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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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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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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目标2: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目标3: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给予补助,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目标4: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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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兑现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49.39万元,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1320万元,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选聘1045名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开展资源管护,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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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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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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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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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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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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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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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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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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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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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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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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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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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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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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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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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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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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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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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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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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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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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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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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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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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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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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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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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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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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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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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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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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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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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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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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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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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民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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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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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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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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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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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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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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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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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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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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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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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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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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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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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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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统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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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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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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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填写实际完成情况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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