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旺苍县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2-06-06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592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实施单位 旺苍县林业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342.18 1770.25 0.76 
 其中:中央补助 2342.18 1770.25 0.76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目标2: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目标3: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给予补助,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目标4: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兑现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49.39万元,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1320万元,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选聘1045名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开展资源管护,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人) 206 211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0.3951 0.3951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3.4 3.4
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人) 627 1405
质量指标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 ≥90% ≥90%
时效指标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 ≥90% ≥90%
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完成情况 100% 100%
成本指标 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3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社会效益
指标
林区民生状况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显著 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 ≥80% ≥85%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统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填写实际完成情况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