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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2021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2-06-06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621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实施单位 旺苍县林业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5807.18 4001.36 0.69 
 其中:央省补助 5807.18 4001.36 0.69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完成造林、森林抚育约束性指标任务,提升林木良种培育能力和林木良种使用率;提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补充专业扑火队所需物资;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国有林21.65万亩,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42.71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8.18万亩;补偿国家级公益林84.72万亩、省级公益林42.61万亩;森林抚育面积9.3万亩;培育良种核桃穗条136万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64.2721 64.2721
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58.1783 58.1783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84.7191 84.7191
造林面积(万亩) 3.3
财政统筹整合林业产业扶贫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3.93 2.93 财政统筹整合林业产业扶贫1万亩
培育良种核桃穗条(万芽) 136 136
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万亩) 21.928 21.928
质量指标 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 ≥85%
财政统筹整合林业产业扶贫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90% ≥95%
森林火灾受害率 ≤0.1‰ ≤0.01‰
穗条(芽)合格率 ≥85% ≥90%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0.1‰ ≤0.1‰
时效指标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95%
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财政统筹整合林业产业扶贫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90%
成本指标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3 3
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未实施国有商品林兑现政策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6 16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未实施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兑现政策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6 16
核桃良种穗芽补贴标准(元/芽) 0.3 0.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人) 211 211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人) 807 850
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人) 945 1200
生态效益
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80% ≥85%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明显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明显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80% ≥95%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统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填写实际完成情况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