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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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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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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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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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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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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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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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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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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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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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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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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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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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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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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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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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中央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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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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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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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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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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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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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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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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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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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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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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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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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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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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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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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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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330人精残患者门诊服药、住院、治疗训练等工作;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0人/次;为方便残疾人的出行,对残疾人机动车给予燃油补贴;做好80名残疾人的日间照料和50名残疾人的寄宿托养;完成21人残疾人大小腿假肢装配任务;完成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创业1096人(其中东西部协作资金130人);为220个村37个社区发放专委劳务补贴,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完成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2个;保障康复机构的正常运行;让600名白内障患者复明;做好残疾儿童筛查,确保残疾儿童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做好残疾人的辅具适配;给成绩优异的残疾人大学生提供助学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为20名残疾人提供创业补贴,帮助他们就业创收;对因灾、因病致贫,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家庭特困残疾人给予临时救助;法律顾问费,康复中心维修费,康复中心运行经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助残日活动费,残疾人文化体育,办证工作经费,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残代会,宣传经费,协会工作经费,量服培训费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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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假肢24例,完成114%,辅具发放550件;共救助精神病住院治疗142例,救助资金达45.26万余元;精神病门诊服药救助240例,救助资金达20.29万余元;共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511例,救助资金达58.91万余元;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做到应助尽助,完成残疾人大学生助学信息录入48人并发放资金共17.4万元;扶持残疾人代步车燃油补贴88人共3.21万元;对221名因病因灾或其它原因造成家庭临时困难的残疾人予以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19.67万元;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先后对23个乡镇466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春节集中慰问,为他们带去米、油、棉被等慰问品;举行了第31次“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为特校学生捐赠价值3.6万元的生活用品,并组织残工委成员单位在电影院步行街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发放残疾人政策宣传单1000余份,残疾预防及康复知识读本500余册,发放轮椅50余辆、助听器100余个和腋杖50余幅;以马家梁、卸甲碥、治城等三个社区为依托,结合残疾人康复站点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80人;是积极筹备全市第二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和承训全省残疾人全民健身运动会,并取得2金5银3铜3优秀的好成绩,同时并开展了残疾人文化“五进”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残疾人文化生活;以卸甲碥、治城等社区为依托,结合残疾人康复站点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80人,重点打造托养中心建设,出台《旺苍县托养中心残疾人托养规范》,结合全县“六心六助”活动,落实寄宿制托养50人,为他们提供集康复治疗、就业培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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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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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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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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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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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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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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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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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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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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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残疾人康复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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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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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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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具适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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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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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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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复明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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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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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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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补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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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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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人(其中东西部协作资金1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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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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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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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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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灾、因病致贫,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家庭较多,对这些特困残疾人给予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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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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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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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残患者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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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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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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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残患者门诊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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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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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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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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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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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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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计划(日间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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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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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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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计划(寄宿托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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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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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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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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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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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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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劳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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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专委257人,乡镇专委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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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专委257人,乡镇专委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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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肢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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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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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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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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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残疾人康复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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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所辖区内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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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乡、卸甲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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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具适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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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所辖区内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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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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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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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所辖区内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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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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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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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残疾人康复站点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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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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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底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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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残患者住院、门诊服药报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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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度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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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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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复明手术报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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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报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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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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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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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康复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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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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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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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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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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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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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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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8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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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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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5000元,二本3500元,专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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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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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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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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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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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残患者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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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1500-3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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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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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残患者门诊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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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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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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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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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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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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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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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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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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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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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3000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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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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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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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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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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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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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灵活就业补贴增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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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每人增收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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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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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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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残疾人康复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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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了残疾人康复锻炼,增强了他们的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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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残疾人康复锻炼,增强了他们的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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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具适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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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提升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形成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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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了残疾人生活水平,提升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形成了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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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灵活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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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残疾人就业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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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了残疾人就业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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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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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资助的大学生没有中途休学、退学、肄业等情况,学业有成将改变该家庭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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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资助的大学生没有中途休学、退学、肄业等情况,学业有成将改变该家庭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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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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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残疾人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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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了残疾人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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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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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灵活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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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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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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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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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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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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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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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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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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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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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6.分2个表分别填报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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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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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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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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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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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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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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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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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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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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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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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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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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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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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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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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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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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中央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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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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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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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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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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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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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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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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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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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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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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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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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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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对18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保障他们正常出行;发放残疾评定补贴,减少他们办证的负担;通过对脑瘫、智障儿童的康复训练,帮助他们缓解身体压力,融入社会,识字;购置设备帮助残疾人更好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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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及手术救助任务数为48名,年初通过对全县各乡镇0—12周岁办证残疾儿童和疑视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全年共为48名符合康复训练的儿童康复提供康复训练和手术救助,其中完成脑瘫儿童康复训练23人;智障儿童康复训练11人;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11人;听力儿童康复训练3人(包括人工耳蜗手术免费救助1人);康复训练救助资金达78.4万余元,完成目标任务102%。投入25万元对156户残疾人家庭实现了无障碍改造,得到群众的好评。20万元用于残疾人托养中心食堂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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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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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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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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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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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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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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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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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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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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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和脑瘫儿童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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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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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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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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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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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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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评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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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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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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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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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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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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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完成15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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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评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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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计划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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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人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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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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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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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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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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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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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和脑瘫儿童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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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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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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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评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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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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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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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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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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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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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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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评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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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残疾人办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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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了残疾人办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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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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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残疾人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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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了残疾人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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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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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康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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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康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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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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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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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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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入园率、巩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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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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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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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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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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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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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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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关心、理解和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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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助残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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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了关心、理解、支持了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提高了社会助残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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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残疾人出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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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残疾人出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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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了残疾人出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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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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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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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或家属对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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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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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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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残疾学生或其亲友对教育服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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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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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家庭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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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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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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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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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6.分2个表分别填报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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