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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卫生健康局重大传染病防控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2-06-01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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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卫生健康局重大传染病防控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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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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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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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传染病防控(川财社[2020]211号121.34万元)(川财社〔2021〕82号4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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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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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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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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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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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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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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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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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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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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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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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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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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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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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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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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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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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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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为0-6岁儿童适龄儿童常规接种,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及时发现和规范治疗管理结核病患者,持续降低结核病的感染、发病与死亡,确保结核病疫情稳步下降,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推广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口腔疾病等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适宜技术,健全完善慢性病及其他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和随访服务,开展农村地区贫困癲痫患者筛查登记和随访管理,提高患者治疗率。完成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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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登记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91例,应筛查密切接触者184人,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184例,筛查率为100%,达到国家指标95%的标准。全年登记新病原学阳性患者耐药应筛查121例,开展筛查114例,病原学阳性患者耐药筛查率为94.21%,达到国家指标90%标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治疗成功率、病人及感染者随访、接受结核病检查和配偶抗体检测率均达到90%以上,咨询检测完成612人,暗娼和性病干预分布完成100人和824人。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体制和组织管理、协调机制,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进一步提升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水平,强化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力度,遏制精神疾病负担上升趋势,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达≥5‰,患者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均≥95%,面访率达100%,服药率≥80%,规律服药率≥70%,精神分裂症服药率≥80%,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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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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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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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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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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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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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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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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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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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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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咨询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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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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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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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娼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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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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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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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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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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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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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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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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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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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治结核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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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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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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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家属护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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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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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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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患者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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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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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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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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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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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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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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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接受结核病检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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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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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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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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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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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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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治疗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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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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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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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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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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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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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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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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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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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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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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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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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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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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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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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患者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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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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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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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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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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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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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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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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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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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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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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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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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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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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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慰问/救助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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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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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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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宣传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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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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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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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家属护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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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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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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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患者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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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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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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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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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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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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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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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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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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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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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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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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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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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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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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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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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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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病例治疗依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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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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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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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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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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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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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人群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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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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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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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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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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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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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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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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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老百姓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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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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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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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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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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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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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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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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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 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80% (含) —100%、 60%(含) —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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