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动态 > 县林业局多举措高位推进国家森林督查案件查处
县林业局多举措高位推进国家森林督查案件查处
发布时间:2022-05-18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909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做好国家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加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县林业局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案件办理和问题整改。  

一是建立决策机制。建立局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机制,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林业规划改革和政策法规股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重大决策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同时,坚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林业行政决策咨询论证。

二是落实执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监督机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行林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信息台账,构建纵向、横向信息联通机制,推进森林资源管理智慧化,强化违法者动态监管。

三是深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协作,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研究林业执法难点、热点和突出问题,通过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坚决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对涉刑案件坚决予以移交。加大对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化建设。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分析总结问题形成的原因,查找症结,对症施策,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结合林长制和生态护林员工作,积极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积极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营造保护森林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县林业局 盛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