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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镇多举措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除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06 来源:双汇镇 点击量:1378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双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成立了双汇镇农村自建房屋隐患专项排除、整治工作专班,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安办、国土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及各村(社区)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农村自建房屋隐患专项排除、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村(社区)加大农村自建房屋隐患专项排除、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村(社区)出动流动宣传车,巡回播放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录音,让群众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为开展农村自建房屋隐患专项排除、整治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组织全镇镇村(社区)组干部,深入村组住户,建筑工地、自建房现场,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按照“横道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找准、找实问题,认真排查登记,摸清房屋现状,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针对存在问题一房一档,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任务。重点排查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年久失修或受自然灾害损坏的建筑等。

四是强化问题整治。针对排查出的农村自建房屋隐患问题,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发现一例,整治一例,销号一例,确保见底清零。实行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组,村组干部保住户,抓实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五是强化督查追责。双汇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好排查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到位。抓紧抓实农村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单位(村、社区)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为农村自建房屋隐患排除、整治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双汇镇 周仕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