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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11-28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02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年来,旺苍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围绕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目标,强化信息公开,推进职能转变,提高工作透明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全面落实国办发〔2014〕12号、川办发〔2014〕23号和广府办函〔2014〕73号文件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相对固定至少1名工作人员,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着力点,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2.加强业务培训。各乡镇、部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人员培训。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行权平台应用、网络安全维护、信息调研编写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5次。

3.健全工作制度。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了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

4.强化检查考核。下发了《旺苍县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对部门、乡镇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采取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分系统对各部门、乡镇(管理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二、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

1.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凡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县政府决策前均要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公开、广播电视台宣传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成立专门班子,对收集到的公众意见进行筛选、梳理、分类,对不合理的诉求、主张安排专人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交流、疏导排解,对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并在修改完善后的方案中予以体现。今年以来,在我县的重大建设项目中就有5项因征求到不同的群众意见而修改完善设计方案或缓建、停建。

2.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文件,并对部分重要文件内容进行解读,方便群众理解和执行。今年以来,共发布政府文件230份,发布政策解读220期。

3.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信息公开作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书记信箱、县长信箱、调查评议、在线访谈等在线服务栏目,全面推动政民互动。今年以来,通过网上信箱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23件,办件及时率、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100%、97.8%;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在线调查评议8期,制作、转载在线访谈23期,取得了良好效果。7个县级部门、5个乡镇开通了政务微信、微博,开办了《旺苍手机报》,累计发布信息15000余条。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通过强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成功建立了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监督平台,在全市率先实现了行政权力运行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全县42个行政权力部门的5897项行政权力全部实现了网上公开。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受理各类行政权力案件13225件,办结12960件,办结率达98.0%。

四、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根据上级要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都全部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今年以来,全县共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50余条,公开三公经费信息354条。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五、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征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征地审批结果,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发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划拨土地使用权供地结果等信息。全面施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出让结果公示、转让公示、探矿权转采矿权和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做好矿业权设置方案网上公示工作,加大涉及探矿权、地质勘查资质和采矿权审批信息公开力度。今年以来共实施征地34宗2705亩,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7宗436亩,出让、转让矿业权10宗,各环节相关信息全部严格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公开。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全年共征收房屋87365平方米,相关信息全部向被征收人公开,满意率达100%。

3.建立健全了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制度,确定了公开范围、形式、方法、时限、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市住房保障网、各社区和单位的公开栏等,对建设、分配过程进行全面公开,让全民监督住房保障工作各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327套,基本建成858套,竣工408套。

4.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坚持“把权力交给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原则,全力打造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的交易平台,建成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共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791条,其中政府采购预公告204条、政府采购公告204条、政府采购结果预公告142、政府采购结果公告198条。

5.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格依法公开项目审批核准信息,公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以及招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全年未发生一例违法违规审批、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

六、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规范了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等主要内容,通过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了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了医院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全力推动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在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2.推进就业信息公开。依托“三网一平台”,大力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依托广元市公共招聘网,为企业招聘和个人求职搭建平台,已为35家招聘企业牵线搭桥,促成378人成功就业。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见习补贴的发放程序,适时召开公益性岗位管理专题会议,理顺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监管、发放程序;成立了职业技能培训检查领导小组,加大职业培训过程监管和补贴发放监管力度,补贴情况及时在公示栏发布。

3.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依托广播电话、公示牌、led显示屏、服务窗口以及官方网站,公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参保人员对政策的知晓率大幅提升,方便了办事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七、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建立了环保局门户网站,每天更新空气质量报告,按季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报告、地表水环境质量报告、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等,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察执法、排污费征收等信息,严格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建立了环保手机平台,向县四大班子、县级相关部门、有关乡镇领导及重点企业发布重要环保信息、环境质量公告,为县委、县政府环保决策提供依据。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情况。加强了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加强了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加强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及时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事故单位名单。

3.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法制建设信息,年内举办各类宣传10次。主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设立了5512331投诉举报电话,共受理投诉举报21件,处理21件。加大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年内公开专项整治行动2次涉及54家各类医疗机构。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警示制度,发出警告和责令限期整改(监督意见)360余户次,查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79件,已结案74件,实现罚没款40.36万元。

八、认真做好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


建立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加强了对申请办理答复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促进及时、高质量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今年以来,我县未收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