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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普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C-07-01、C-07-02、C-07-0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1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489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拟调整地块位于普济镇中部,清江河畔,紧靠普济西街,对外交通为G542,且广巴铁路由镇区北侧东西向经过。

规划修改背景

普济镇区内现有一所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现有幼儿人口为293人,原幼儿园面积狭小,只能容纳200名幼儿,现有293名幼儿,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出台,现有需求近360名,入园需求会进一步的增长。原旺苍县普济镇幼儿园已不满足目前普济镇人民群众对幼儿园的需求,亟需搬迁重建,镇区急需需配套一个12班(服务人口为0.9-1.1万人)的幼儿园满足外来镇区人口需求。据此,拟对普济镇幼儿园实施搬迁新建,选址普济镇普子岭社区居委会旁。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旺苍县普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C-07-01、C-07-02、C-07-03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论证将C-07-01、C-07-02、C-07-03地块整体调整,将原本的三个地块进行再整合,划分成了C-07-01、C-07-02、C-07-03、C-07-04、C-07-055个地块,并对地块的用地性质进行了明确,对用地指标也作出控制性及引导性规定。

规划论证结论

调整地块的控制性及引导性规定。1.地块控制性规定:a.道路交叉口路缘石半径的切点向道路红线宽度≤12米方向延伸2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b.道路红线≤12米的道路两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3米;c.建筑后退、建筑间距、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配建、建筑立面等按《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版)》相关规定执行;d.本地块建设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严格按照控规中的“建筑后退3米”,严格后退控制。2.引导性规定:a.地块建筑高度以多层为主,建筑风格符合相应用地功能,同时与周边建筑风貌相协调;b.建筑形式以平坡结合为主,体量不宜过大,建筑色彩以明快、简洁为主;c.现状肌理,控制建筑的进退变化,适当增加开敞空间。

用地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类别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ha)

兼容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上限(%)

绿地率下限(%)

建筑限高(m)

停车泊位(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

配套设施

调整前

C-07-01

C1

机关团体用地

0.18

/

1.2

40%

30%

18

/

居委会 

C-07-02

R2

二类居住用地

1.41

C5

2.4

30%

30%

30

/


C-07-03

S2

广场用地

0.15

/

/

/

/

/

/

广场、公厕、体育健身场地

调整后

C-07-01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0.18

/

1.2

40%

30%

18

≥1.5

居委会 

C-07-02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4

C5

1.6

35%

30%

27

≥1


C-07-03

1403

广场用地

0.06

/

/

/

/

/

/


广场、公厕、体育健身场地

C-07-04

080404

幼儿园用地

0.57

/

0.65

35%

35%

15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幼儿园

C-07-05

0805

体育用地

0.15

/

/

/

/

/

/

篮球场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5月11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