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级各部门:
为搞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做到超前安排、提早动手、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市、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各村和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一定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位置,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动手。要切实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要求,通过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真正把任务落实到人头、山头、地段和地块,切实巩固绿化成果改。同时要求,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也要深入各村,督查各单位扎扎实实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森林防火的强大舆论氛围。宣传教育是抓好森林防火的前提,是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的关键。因此,要利用多种渠道,运用各种手段,在全乡营造深厚的防火氛围。一是要利用各村广播,在防火期要做到每日有宣传,让广大群众在不经意中受到教育;二是在辖区内主要入山路口、绿化带、果园等关键地段,悬挂防火横幅,设立宣传牌,让广大和社会闲杂人员时时刻刻受到提醒和警示教育;三是电力部门,要加强高压线路维修,对林区线路进行巡查,严防线路掉地引发森林火灾。四是要抓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教育,并通过学生宣传教育家长和群众,增强护林防火意识。五是对精神病、痴、呆、傻、流浪人员等特殊人员的监控管理教育,对其进行造册登记,明确监护人,防止其行为引发森林火灾。
(三)加强管控巡查。各村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易引发森林火灾重点地块,派专人看守,严防闲散人员在林中、林边地缘擅自用火;各村要从实际出发,把护林员和责任人的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通过严格检查和考核,确保巡山检查经常化,任务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对森林火情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监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扑灭,要积极采取集中监护焚烧的办法,将荒山、林间、果园、变压器等周边的遗留下来的秸秆、根茬、蒿草等易燃物清理干净,严禁个人无序、随便乱烧;尤其是春节、清明节祭祖烧纸期间,各村、各单位灭火应急分队要全部上岗,备足灭火工具, 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严看严查,死看死守。
(四)提高警惕,严阵以待,切实做好突发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村的实际,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合理制定扑火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不同火险条件下的应对措施,确保能够适应各种火险形式的变化,及时、有序、合理、高效地安排好各项工作。有荒山、荒坡的村要成立不少于30人灭火应急队伍,以男性为主,年龄控制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各村组织的扑火应急队伍,要加强战前培训和技术演练,高度戒备,保持临战状态和好的精神面貌,随时做好队伍和器械、物资的调集,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快速出击,果断有效处置。在防火期内,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乱报甚至隐瞒不报的情况发生,更不允许等待观望,麻痹大意。
三、责任追究
大两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村、各单位,认真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将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督促指导。各单位凡整改不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罚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