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地块位于木门镇清江河和北树河汇流处以北150m,用地面积1473.96㎡,地块东西向长72.8m,南北向宽20m,北侧临 7m宽城市支路,南侧边界为堡坎。
规划修改背景
旺苍普济县粮食储备库所持有的木门库区国有土地使用证《旺<变>国用(2012)第690号》,旺苍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6月13日颁发。该宗土地坐落于旺苍县木门镇街道三段,土地使用权人为旺苍普济县粮食储备库,地类(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面积为11044.23平方米。根据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旺苍县木门镇城镇总体规划(2014--2030用地布局规划图)》显示,该地块为居住、公共绿化和幼儿园用地。因规划和颁证机构改革前分属两个部门,导致用地性质不符。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旺苍县木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MM-B-g-2、MM-B-g-3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内容
拟调整地块涉及木门镇控规中的、MM-B-g地块,其中包含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的MM-B-g-2地块和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的MM-B-g-3地块,并占用了两个地块中间的人行步道(该用地属于道路用地)。粮仓项目建设一期拟调整地块将MM-B-g-2地块幼儿园用地323.06㎡、MM-B-g-3地块居住用地1080.68㎡和70.21㎡的人行步道调整为1473.96㎡的储备库用地。
规划论证结论
调整地块MM-B-g-2、MM-B-g-3地位于《旺苍县木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规划区范围内。通过块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分析,确定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1473.96平方米;用地性质:储备库用地(1102);0.6≤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12m,绿地率≤20%;交通出入口方向:北侧。
调整前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
面积(㎡)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停车泊位(/100㎡建筑面积) |
MM-B-g-2 |
1259.22 |
幼儿园用地C2(080404) |
≤0.8 |
≤25 |
9 |
≥45 |
1 |
MM-B-g-3 |
8260.02 |
居住用地 R2(070102) |
≤2.0 |
≤45 |
21 |
≥25 |
0.6 |
- |
163.11 |
道路用地 S1(1207) |
- |
- |
- |
- |
- |
调整后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
面积(㎡)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停车泊位(/100㎡建筑面积) |
MM-B-g-4 |
1473.96 |
储备库用地 (1102) |
≤1.5且≥0.6 |
≤45且≥30 |
12 |
≤20 |
- |
MM-B-g-2 |
1259.22 |
幼儿园用地 C2(080404) |
≤0.8 |
≤25 |
9 |
≥45 |
1 |
MM-B-g-3 |
6949.17 |
居住用地 R2(070102) |
≤2.0 |
≤45 |
21 |
≥25 |
0.6 |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