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四级防返贫监测核查队伍。落实1770名入户核查员,负责所有村民小组监测对象日常摸排、入户核查等工作;落实220名防返贫监测员,负责所有行政村风险排查、评议认定、对象帮扶、风险消除等,收集汇总上报村监测对象相关情况并做好村级档案资料;落实23名防返贫监测责任人,负责23个乡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具体负责本地区组织排查、汇总上报等工作;在县教育、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中各落实1名防返贫监测联络人,负责涉及本部门、本领域日常工作联络、风险线索推送、信息比对和帮扶措施制定落实。
二是实行行业部门预警信息当日推送。制定《旺苍县防止返贫风险线索信息推送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行业部门防返贫预警信息推送共享制度,县医保、卫生、教育、住建、妇联等相关行业部门通过行业数据筛查、信息监测、调研督查等渠道,每月5日前推送收集的可能导致农户返贫的风险线索信息,无问题线索的实行零报告。
三是简化审核认定时限程序。按照“一次集中联审、一次认定公告、全程跟踪监督”程序,对农户自主申报、行业部门推送的,乡镇7日内组织乡镇班子成员、帮扶干部和村组干部完成实地走访核查、评议公示、复查审核,并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对村组日常摸排的,乡镇组织班子成员到村参与评议公示、开展复查审核,6日内提交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统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1日内完成信息比对;3日内完成县级对象审定、公告录入。今年以来经过日常摸排、简易程序新增监测对象7户26人。
四是建立县乡村监测帮扶工作台账。统筹落实了227名干部作为监测联系人,对监测对象因户施策落实1246项综合性帮扶措施,规范建立县、乡、村监测帮扶工作台账,每月及时精准更新风险类型、预警等级、帮扶措施、帮扶责任、帮扶成效、监测联系人变动信息。
五是开展“红、黄、蓝”三级帮扶。对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252户采取“红、黄、蓝”三级帮扶。对一年以上无法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8户,实行红色预警开展长期帮扶;对半年以上无法消除风险的155户,实行黄色预警开展重点帮扶;对半年内能够消除风险的69户,实行蓝色预警开展专项帮扶。
六是开展帮扶成效定期综合评估。实行每半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乡镇和帮扶部门,对监测对象帮扶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风险消除情况,逐户实地开展综合评估。对家庭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按程序规范退出,确保能退则退、应退尽退。对风险没有稳定消除的,不盲目退出。尤其对纳入低保、公益性岗位兜底的,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同时,常态化开展监测帮扶,不“一退了之”。对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帮扶成效不明显的,及时通报督促。
七是严格稳定退出三级认定销号。坚持慎退、稳退、渐退,对监测对象稳定退出评估确认,主要评估风险消除、家庭收入、刚性支出、“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情况,实行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县级审定,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监测对象稳定退出、规范退出。同时,对稳定退出半年以上的438户监测对象组织开展回访。
八是建立完善防返贫致贫救助基金。建立300万元防止返贫专项基金,对于监测户中生活面临严重困难的对象,或者经医疗救助、教育资助、民政救助等政策帮扶后仍面临困难的对象,实行遇困即扶及时救助,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的“硬托底”。目前救助67户解决“托底”资金24万元。
九是强化监测帮扶定期调度研判。县专项督查组每月常态化跟进督查暗访,县衔接办实行半月调度、每月通报,对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进行调度督导、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全县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动态监测帮扶落实见效。
十是逗硬开展漏测失帮责任追究。将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目标绩效考核、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重要内容,对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省级以上通报曝光的、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出现规模性返贫的、涉嫌严重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处理、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