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三、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330名,其中行政编制303名,机关工勤编制14名,事业编制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95人,其中:公务员279人,机关工勤人员14人,事业编制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4201.37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式,制定对策。
4、组织实施侦查工作,协调侦办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有护照的外国人、港澳台胞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8、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0、防治、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1、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况研判、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管理旺苍县看守所、旺苍县拘留所。
13、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14、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旺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5、拟订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6、组织开展同县外公安机关、港澳台警方及外国内政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7、组织指挥武警旺苍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18、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9、管理县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20、承担旺苍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承担旺苍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重点工作: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市公安局党委“1335”发展战略和县委“3691”工作布局,瞄定“社会治安群众满意、护航发展社会满意、工作环境民警满意”一个总目标,聚焦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三大新时代使命任务,打造政治建警、风险防控、平安建设、服务发展、从优待警五个新高地。围绕“1351”工作思路,具体目标任务是:深化“五个坚持”,打造“五个新高地”。一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打造政治建警新高地;二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打造风险防控新高地;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平安建设新高地;四是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打造发展环境新高地;五是坚持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打造从优待警新高地。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76621263.02元(含上年结转),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560856.02元,主要原因2022年末结转24765609.02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76621263.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71263.02元,占99.0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50000元,占0.9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76621263.02元,其中:基本支出51421653.80元,占67.12%;项目支出25199609.22元,占32.8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621263.02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560856.02元,主要原因2021年末结转24765609.02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71263.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50000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6112197.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4028.96元、卫生健康支出2002014.48元、城乡社区支出7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3003021.72。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871263.02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3560856.02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结转24765609.0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6112197.86元,占比87.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4028.96元,占比5.27%;卫生健康支出2002014.48元,占比2.63%;住房保障支出3003021.72元,占比4.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6428197.86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含上年结转24765609.02元。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434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和工会经费。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750000元,主要用于:“天网工程”租赁费和红绿灯和治安卡口光纤租赁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4004028.9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2002014.48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3003021.72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421653.80元,其中:
人员经费38143611.8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327804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6593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26940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389900元,保有公务用车54辆,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购置执勤执法车辆是用政法转移资金支付。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75000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5000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78042元,比2021年预算12912264元增加365778元,增长2.83%,原因是2022年公安局在职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5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4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