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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县水利局 点击量:2377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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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基本职能和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十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64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9名,事业编制4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64人,其中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4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40人。固定资产总额3619133.51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城乡供排水、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全县渠道配套和整治、病险水库整治等农田水利工作;监管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层抗旱服务体系建设、干旱灾害防御及农村节约用水工作,开展抗旱服务;指导全县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发布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经费计划的编制、调配与管理,并监督使用;全面夯实水利发展基础。

2022年重点工作:一是以不懈推进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建设实现大发展。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严守政治规矩,保证政治清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维护制度、纪律和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二是以做大做强水利事业为目标,项目建设实现大突破。积极推进罐子坝水库及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争取省水利厅对三合水库项目的支持,力争5月完成土地预审,年内开工建设;稳步推进万家峡、小王沟水库前期工作;扎实推进旺苍县中小河流系统治理(一期)、旺苍县盐河镇防洪治理、2022年普江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年内完成工程建设。三是以纵深推进水生态治理为抓手,生态环境实现大改善。坚持以河(湖)长制工作为重点,扎实深入开展“清水、护岸、保水、净水”四大行动,逐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

二、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旺苍县水利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含上年结转)151657920.9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686233.9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年业务量增大,如新建小一型水库,河道防洪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安全饮水工程维修,节水灌溉工程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含上年结转)15165792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307920.9元,占95.1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50000元,占4.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含上年结转)151657920.9元,其中:基本支出8162401.06元,占5.39%;项目支出143495519.82元,占94.6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含上年结转)151657920.9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686233.9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年业务量增大,如新建小一型水库,河道防洪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安全饮水工程维修,节水灌溉工程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含上年结转)14430792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5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703.52元、卫生健康支出412186元、节能环保支出9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7350000元、农林水支出141172756.38元、住房保障支出549275元,其他支出10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00192.02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07571494.9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暂未明确是否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366元、占9.9%;卫生健康支出366183元、占4.95%;农林水支出5752368元、77.73%;住房保障支出549275元,占7.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32366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6618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53234元,主要用于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36992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福利费、党建活动经费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4262342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549275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62401.06(含上年结转)元,其中:人员经费7284559.0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遗属补助、公务员车补,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7784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决算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56000元,较2021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1年决算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1年决算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7350000(含上年结转)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162401.06(含上年结转)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69714.06元,增加18.42%,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632490.07(含上年结转)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