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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6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1861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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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十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51名,其中行政编制70名,机关工勤编制12名,事业编制6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6名)。在职人员总数145人,其中:公务员77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2人)。固定资产总额1943.22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

2022年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切实守牢安全底线,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重点工业产品监管;三是提升质量发展水平,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20996727元(其中本年预算18449733元,上年结转2546994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40360元,主要原因2022年当年预算与2021年持平,但上年结转比2021年增加较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209967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49733元,占87.8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上年结转2546994元,占12.1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20996727元(其中本年预算18449733元,上年结转2546994元),其中:基本支出19735714元,占93.99%;项目支出1261013元,占6.0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996727元(其中本年预算18449733元,上年结转2546994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4036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当年预算与2021年持平,但上年结转比2021年增加较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497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254699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3445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3603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851466元、住房保障支出12772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96727元(其中本年预算18449733元,上年结转2546994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增加204036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当年预算与2021年持平,但上年结转比2021年增加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34458元,占8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3603元,占9.68%;卫生健康支出支出851466元,占4.05%;住房保障支出1277200元,占6.09%;公共安全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0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84292元,主要用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险支出、日常公务中发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78706元。主要用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407307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费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30000元。主要用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5000元。主要用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9232元,主要用于2022年三支一扶在岗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预算数为59773元。主要用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70146元。主要用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离退休老干部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33604元。主要用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51467元。主要用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277200元。主要用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35713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1997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61573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3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107000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23000元,保有公务用车13辆,较2021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1年决算相比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城乡社区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15735元,比2021年预算3056209元增加559526元,增加18.30%,原因是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本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但上年结转数与2021年相比增加较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其他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三支一扶在岗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遗属生活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老干部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