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十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十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公务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001.76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拟定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021年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一刻都不能停;二是保持争先干劲一刻都不能停;三是提升服务保障一刻都不能停。其主要体现如下:
1.扎实做好对上资金项目争取及“十四五”规划实施项目落地见效工作;
2.扎实做好县烈士陵园和全县6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提档升级保护工作;
3.扎实做好双拥工作;
4.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常态长效机制,建立退役军人求职需求与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
5.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和权益维护工作;
6.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围绕有效满足退役军人多样化服务需求。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48,345,254.37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5,950.37元,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优待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48,345,254.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345,254.37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48,345,254.37元,其中:基本支出1,577,326.10元,占3.26%;项目支出46,767,928.27元,占96.7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345,254.37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5,950.37元,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优待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345,254.3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56,672.90元、卫生健康支出3,972,842.91元、住房保障支出115,738.5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787,623.99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618,226.99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优待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34,726.39元,占94.71%;卫生健康支出1,937,159.04元,4.99%;住房保障支出115,738.56元,0.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376,126.3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0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预算数为26,442,600.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义务兵优待(项)2022年预算数为4,500,000.00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22年预算数为1,100,000.00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3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9,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8,159.0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9.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860,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738.5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77,326.10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9,945.3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37,380.7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9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7,900.0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7,380.78元,比2021年预算219,912.00元增加17,468.78元,增加7.94%,原因是2021年11-12月发生人员调入,在职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