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2022第021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
1 |
杨明秀 |
王贵金50%、王东50% |
旺房权证A字第00014627号、旺国用(2011)第1574号 |
旺苍县东河镇滨河路 |
19 |
114.23 |
|
2 |
杜明富 |
熊文芝100% |
旺房权证旺苍字第2013031200105号、旺(变)国用(2013)第0927号 |
旺苍县嘉川镇何家坝 |
33.35 |
150.22 |
|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