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2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突出脱贫攻坚问题导向,强化措施夯实工作成效的建议》(第8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工作机制的建议
我县已建立健全了“1+13+5+1”的作战指挥体系,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了体制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即,1个脱贫攻坚总指挥部,13个行业扶贫指挥部(综合协调指挥部、综合督查指挥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金融扶贫指挥部、农村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挥部、住房安全保障指挥部、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交通建设指挥部、水利设施建设和安全饮水保障指挥部、卫计扶贫指挥部、教育和科技扶贫指挥部、低保兜底指挥部、文化、广电和通讯网络建设指挥部、“四好村”创建指挥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综合协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兜底、督导督查等5个工作组,以及1个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脱贫攻坚实行总协调、总调度、总指挥。
2018年1月,中共旺苍县委、旺苍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七条举措的通知》(旺委〔2018〕12号),明确13个行业扶贫指挥部每月至少要召开1次行业扶贫工作调度会,主要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新部署新要求,总结安排阶段工作,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举措。
二、关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建议
一是在责任落实方面。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实行领导联系责任制和分级管理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工程技术人员认真规划、建设、管理,形成了“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县政府与项目乡镇、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并逐级落实责任,有力确保了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和工程建设按进度实施。二是在项目下达方面。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的项目规划方案,层层下达到相关项目部门、乡镇、项目村;乡镇、项目村根据下达的资金计划,落实到项目、到农户。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整或变更。三是在项目实施方面。各乡镇、项目村必须通过村务公开栏公示、碑牌和张榜公布等方式,对建设的工程项目地点、内容、数量、财政资金补助金额、资金补助环节和标准、群众投工投劳等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广大群众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增强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四是在质量管理方面。工程质量由涉及相关业务的县级部门根据行业标准提出工程质量要求,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面进行整改落实。五是在建章立制方面。我县先后制定了《旺苍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旺苍县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旺苍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实施办法》《旺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超常规推进脱贫攻坚三十六条措施》《旺苍县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和办法,实现了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的建议
我县突出打好“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村级互助资金、扶贫小额保险”金融扶贫组合拳,充分利用央行扶贫再贷款、村级互助资金政策,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贷款。一是采取“龙头企业+贫困户”“专合社+贫困户”“专业大户+贫困户”等多元化带动模式,进一步完善产业托管、入股分红、量资折股、二次返利等利益共享机制,推动贫困户以产业发展实现增收致富。二是贫困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自主发展茶叶、核桃、畜牧业、中药材和魔芋等特色产业。三是出台了《创新扶贫小额信贷五条措施》,对原有评级授信“5221”办法中的贫困户诚信度评价指标及权重进行了重新界定,进一步提高了农户评级授信比例和放款额度。截至2017年底,全县累计发放各类扶贫贷款21.49亿元(个人精准扶贫贷款3.49亿元,其中扶贫小额信贷2.8亿元;产业精准扶贫贷款4.3亿元;项目精准扶贫贷款13.7亿元),互助资金总额达到2230.87万元、累计发放借款1.74亿元。2018年一季度,新发放扶贫小额信贷952户411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1%;互助资金累计放款60453笔18387万元,收回17417万元,占用费收入931.89万元。因此,不存在“金融扶贫工作长期停滞于评级授信阶段”等情况。
四、关于优化人员配置的建议
《中共旺苍县委、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七条举措的通知》(旺委〔2018〕12号)中明确,一是对工作能力不足、作风不实,乡镇、村和群众不满意的第一书记及时召回和调整;二是各部门(单位)将年轻后备干部或经验丰富的干部统筹调整充实到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队长由第一书记担任;三是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对驻村工作队实行单列考核,建立帮扶村党员群众和村“两委”评、乡镇党委政府评、主管部门评的“三评”考核机制;四是建立驻村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五是加强驻村工作队经费保障;六是及时选派乡镇优秀干部增强驻村包村力量。目前,全县新一轮驻村工作队伍干部力量已全面调整到位,全县104个帮扶部门(单位)共选派脱产干部933名。
五、关于加大低保政策兜底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民发〔2016〕69号)规定,从2016年1月起,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省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人均纯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只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兜底保障对象,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再按照当年人均纯收入与脱贫标准的差额进行补差发放,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和脱贫标准“两线合一”。因此,并非所有特殊群体都能按照精准扶贫政策标准进行随意扩大和兜底保障。
六、关于深化群众教育引导的建议
一是开展扶贫政策“大宣讲”。按照县级领导督导、县级帮扶部门负责、乡镇组织的原则,由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组成村级政策宣讲组,按照县脱贫攻坚办印制的精准扶贫政策指南,进村入户宣讲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全面地把政策宣传到位、解释到位、沟通到位,全面地把道理讲透、政策讲明、举措讲细,尤其讲清了“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项目”的政策,让群众真正成为了“政策明白人”,有效转变了群众“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的观念,让群众成为了脱贫攻坚的主力军、生力军。二是开展帮扶措施“再回头”。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农技员和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家家见面,再查看、再完善贫困户脱贫规划方案是否按个户“五个一批”分类规划,是否围绕“一超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脱贫标准制定,是否按照“长中短”结合的思路发展增收产业项目,是否符合家庭实际以及贫困户意愿。再查看、再完善到户扶持措施是否突出“六个精准”,因人因户施策;再查看、再跟进到户扶持措施是否落实落地见实效,让贫困群众切身感受到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正能量”。三是开展教育引导“树典型”。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红军精神、大茅坡精神、灾后重建精神、旺苍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宣传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典型事迹和模范人物,引导群众增强自立自强意识,不等不靠、苦干实干,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过上美好生活。全方位开展“脱贫致富带头人”“脱贫自强明星”“示范脱贫户”等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和表彰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光荣脱贫、勤劳致富的先进典型;树立和表彰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的先进典型。在开展评比活动的同时,也对“无动于衷”、项目实施建设“慢”、“等靠”思想严重的贫困户进行“点名”“亮黄牌”,实行“歇帮”机制,促进后进赶超先进。
七、关于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建议
为促进全县上下党员干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投身脱贫攻坚,县脱贫攻坚办印发了《关于印发<旺苍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旺脱贫领发〔2018〕8号),逗硬实行“八大举措”,超常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四个意识提升。县、乡(镇)、村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脱贫攻坚大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大活动”工作推进会,层层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要求,把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二是强化目标压实责任。制定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逐项明确工作目标、治理重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把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每一月、每个人,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确保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三是强化精准落实政策。13个行业扶贫指挥部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每月召开1次行业扶贫工作调度会,全面精准落实医疗卫计、教育扶贫、低保兜底等扶贫政策,确保贫困户县域内住院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全县无一名学生因贫失学或缀学,应进行低保兜底补差的实现应补尽补。四是强化帮扶力量保障。统筹加强驻村帮扶力量,充实调整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各帮扶部门(单位)常年从事帮扶工作的力量不少于本部门(单位)人员的1/5。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建立“三评”考核机制,将优秀比例提高到20%,并由县财政保障驻村工作队经费。五是强化干部能力提升。坚持分层分类分时段、全员培训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把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先后举办了脱产驻村帮扶力量培训、科级领导干部轮训、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培训、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等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学习,并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和镇村干部进行了全员警示教育和能力素质提升。六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方案形成,全县各级各部门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指挥部)审定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制定,方案形成后由县财政局和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联合下达资金使用计划。严格资金报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账。严格跟踪督促,县财政局负责对各行业扶贫部门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督促,县纪委(县监察委)、县审计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七是强化常态督查暗访。全面充实督查力量,将县委专项督查组增加到3个大组9个小组,按照分片负责、交叉暗访的原则,每个督查小组对所负责区域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督查,每季度至少开展2次随机交叉暗访。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发点球”等方式提出整改意见,对反映集中、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县监察委)处理。八是强化逗硬追责问效。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作风纪律和腐败问题、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给予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免职处理。建立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案件快查快处机制和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开通扶贫领域案件查办“绿色通道”,一律优先其他案件先行查办。截至5月底,全县共对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立案59件,结案5件,处分5人,诫勉谈话3人;调整执行不力、工作不实、效果不好的乡镇主要领导3名。
八、关于强化扶贫干部培训的建议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2015—2017年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规划》,根据不同扶贫干部类型特点,选择合适载体,采取了多种教育形式,达到了提高素质的目的。一是运用电化教育手段,在继续教育网站上开展专题学习。二是运用移动通讯手段,在手机信息系统上开展学习。三是运用传统教育手段,结合各类脱贫攻坚会议,以会代训,同时通过宣传标语、公示栏、政策读本等形式张贴播放学习内容,让扶贫干部随时学、随处学。四是大力宣传先进群体和优秀个人的先进事迹,不断增强榜样示范、典型引路这一思想政治教育传统方法,将典型宣传教育做细做深,有效提升了宣传教育效果,提升了扶贫干部队伍形象。同时,每年初,我先将统筹下发年度扶贫扶贫干部培训计划,以县级领导、行业帮扶部门领导干部、驻村帮扶单位领导干部、乡镇领导干部、扶贫专干、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等为重点培训对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区分不同对象、不同班次、不同要求,采取集中办班、专题培训、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开展菜单式培训。十八大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84万元,开展干部培训47期,培训干部14672人次。其中,培训县处级干部114人次,科级干部3925人次,科级以下干部10663人次;举办乡镇党委书记专题培训班5期190人次,举办乡镇长专题培训班5期190人次;举办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培训4期1336人次。与上个五年相比,扶贫干部培训同比增加8147人次,增幅达55.52%。
感谢您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