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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7-20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187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赵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足额预算北部山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的建议》(第1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攻坚期,北部山区是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硬骨头”。因地理环境等原因,北部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明显高于南部山区和公铁路沿线地区。为准确核算北部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一是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等部门对包括北部山区在内的项目建设成本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二是县财政局在进行项目评审时,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施工条件和运输距离等成本因素,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从目前送审的农村道路硬化、联户路建设和安全饮水工程等评审项目来看,北部山区的评审价格均略高于公铁路沿线和南部山区。三是督促县级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采取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的方式,统筹解决北部山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高效推进。

今后,我县将在脱贫攻坚项目规划和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过程中,充分考虑北部山区以及其他条件较差的项目施工地建设成本问题,做好项目现场勘查工作,密切关注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成本造价的影响,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感谢你们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7月20


(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42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