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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2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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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文明、褚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村产业示范园提质增效的建议》(第12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排查提升。一是全面排查梳理。结合县委、县政府“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安排部署,制定了《抓好已建97个贫困村产业扶贫示范园和贫困户微庭园巩固提升工作方案》《2016—2018年贫困村产业示范园考评表》(旺产业指发〔2019〕3号),对其产业配套、园地管理、运行机制等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建立了问题台账;二是督导整改提升。为强化农业农村行业扶贫督导工作,我局成立了六大片区督导工作组,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乡镇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提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园区高效良好运行。
二、规范服务管理。一是抓好园区清杂去乱。通过清耕除草、清杂去乱、垃圾处理等措施,确保园内园外无杂草杂物、无残枝败叶、无白色垃圾等,确保园区干净整洁和整体形象;二是抓好园区日常管护。通过补种补苗、除草施肥、修剪整形、病虫防治、树干刷白、开沟排水等措施,切实强化园区日常管护,确保园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技术服务。将村产业园的技术指导服务明确纳入驻村农技员和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了了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采取分级分类培训的办法,为每村产业园确定了一名驻村农技员和培养了3名技术明白人,为村产业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三、完善运行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园股权量化机制。按照《旺苍县贫困村产业扶贫示范园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旺产业领发〔2017〕3号)有关要求,对产业园财政整合资金形成的可经营性资产,进行股权量化,平均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建立股权管理台账,登记备案,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园运行机制。采取合作经营、资产租赁、自主经营、招商引资等方式,进一步健全产业园运行经营管理机制,切实盘活园区可经营性资产,确保产业园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园收益分配机制。本着贫困户优先、兼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原则,按照“3:3:4”“3:7”两种利益分配机制进行分配。即贫困户脱贫前,将集体经济收益的30%分配给村集体积累公益金和公积金,30%分配给贫困户,40%分配给非贫困户;贫困户脱贫后,将集体经济收益的30%分配给村集体积累公益金和公积金,70%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四是进一步完善了风险防范机制。按照“选准产业避风险、多元经营降风险、适度经营防风险、构建机制控风险”的原则,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切实选准产业项目,建立健全监测监控、风险预警、风险提示和及时处置等制度,确保村集体产业园发展安全。
四、提升园区效益。一是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按照“长短结合、种养结合、高矮结合”的思路,紧紧围绕产业园选定的主导产业,通过配套林下间种药材、蔬菜、牧草等措施,为园区主导产业发展配套好以短养长项目,努力提高园区土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二是提高产业园收益。通过承包租赁、合作、入股等多种方式经营的产业园,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投产前国家财政投入可经营性资产的部分,按不低于5%—8%的获取集体经济收益,投产后按园区股份经营协议获取集体经济收益。三是提高产业园区社会效益。通过政策宣传、收益分红、就地佣工等措施,切实提高群众对产业园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