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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
答复的函
程丽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鼓励和扶持民众参与发展旅游业的建议》(第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旅游发展激励政策,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旅游业快速发展,2018年,旺苍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于出台了《关于对旅游接待设施及红军城景区业态培育扶持奖励的通知》(旺旅产〔2018〕1号),2019年5月,由我局草拟了该文件实施细则,明确了在旅游业发展中做出特色亮点的个人、单位、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可达到100万元。
二、加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建立旅游专业人才库
近年来,我局在鼓励和扶持民众参与发展旅游业建设方面,对旅游人才的管理采取了有效举措。一是充分利用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平台优势,引进省内高素质导师团队,每年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1-2次,每次达200人次以上,培训内容涉及旅游营销、讲解、服务技能、服务礼仪等方面,通过专题培训、入户指导、参观学习等方式,加大旅游人才培养力度,为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二是由我局每年牵头组织相关乡镇,县级部门负责人赴台湾、浙江、贵州等地旅游发展较好的地方参观学习。三是建立“红城英才旅游精英”人才库,对全县旅游行业中有一技之长、有管理经验、高校学成归来的旅游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了全面收录。
三、扶持旅游规模企业,开放政策绿灯
2014年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支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旺府办发〔2014〕23号),文件规定凡是旅游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中对旺苍本土文化、农特产品等加工生产,形成产业链的企业,县政府设立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给予收费优惠,水电气最低价格保障,优先安排涉旅建设用地并可获得最低价格用地。目前已加强了对旺苍米仓山茶叶、鼓城荞子酒、金兰实业有限公司的指导,并在全市组织的省内外各种推介宣传大会上进行免费宣传推广,推进了旅游产业与文化、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深度融合。对这些企业县政府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一是A级景区建设加快。近年来,我县倾全县之力建成了4A景区2个,3A景区1个,今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全力配合,计划利用3个月时间打造米仓山大峡谷4A景区。二是交通建设有序推进。我县2019年6月编制了《广元市旺苍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对我县交通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三是景区接待能力建设稳步发展。近年来,我县按照《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质量等级与划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标准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积极参与创建指导,在全县范围内向上级部门推荐四星级农家乐5家,三星级乡村酒店1家,四星级乡村酒店1家。成功评定旅游民宿10余家。全县未评星但在正常经营的农家乐或民宿达40多家。
(二)全面提倡文明旅游。一是加大对我县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要求各旅行社服务网点带团领队人员在出团前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等知识的培训,旅行中开展文明旅游劝导,从而提高文明旅游品质。二是要求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辖区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养成文明旅游习惯,同时也加大对我县各景区(点)的全面宣传,增加各景区的知名度。
(三)普及旅游年卡办理。自2014年以来,广元市已在全市推行了“广元旅游卡”活动,该年卡在各县农业银行均可办理,每年一次性充费100元,一年内凭个人身份证和年卡到广元四县三区内的所有A级景区旅游均有效,仅限景区门票不再另行收费。
感谢你们对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19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