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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21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133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贺荣代表:

你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保护通信设施纳入村(居)规民约的建议”收悉,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工作于2014年10月全面完成,并统一按照以下规则制定:一是坚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坚持村(市)民意志的充分表达,坚持村(市)民的广泛参与,坚持一村(社区)一约。二是坚持尊重民意、集中民智,采取“三上三下、六个步骤”制定村规民约(市民公约)。“三上三下”中“一上”为村(居)委根据村(居)情实际起草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初稿,“一下”为村(居)委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村民对初稿的意见;“二上”为村(居)委结合征求的意见对初稿修改完善,形成第二稿,“二下”为村(居)委将第二稿再次征求群众意见;“三上”为村(居)委对第二稿再次研究征求意见后,形成审议稿,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查,“三下”为召开村(居)民大会对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审议稿进行讨论、表决。“六个步骤”即前期准备、宣传动员、组织起草、征求意见、表决通过和备案公布。三是坚持“三符合”,即制定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条文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布实施符合法治精神,认真把好村规民约(市民公约)起草关、讨论关、审查关。

目前我县刚刚完成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接下来新一轮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中,县人民政府将要求各村(社区)将脱贫攻坚以及保护通信、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修订范围,使我们的村规民约成为广大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过上好日子的风向标。

感谢你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