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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政协旺苍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20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178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尊敬的周仕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及饮水管网建设质量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脱贫攻坚交通建设项目工程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我局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令)、《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8〕152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及《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规定,交通建设项目涉及通村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由乡镇做项目业主,全面负责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工作,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质量监管负总责。同时,我局采取局领导包片、专业技术人员包路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后及时督促乡镇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敷衍了事的项目将作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报送县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