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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2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46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何大刚、向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嘉川镇红旗坝工业园区内僵尸企业征地长期荒芜进行清理的建议》(第2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核实清理,嘉川镇红旗坝工业园区已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地块是四川省海清谷物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竞得的4082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目前,由于该公司涉及债务问题,该块土地已被多家法院进行查封。为增强土地利用效率,杜绝“僵尸企业”长期占地问题出现,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一)完善监管系统。完善项目开(竣)工时间等动态巡查信息,对已开工或竣工但在系统中未填报相关信息的进行补充完善,对实际未开工或竣工但在系统中填报已开竣工等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协商收回、鼓励租赁、协议置换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加大动态巡查力度。组织力量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切实降低已供应土地开竣工违约率。按照“以用为先、促进盘活利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形成“闲置土地处置情况汇总表”;综合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为项目开发利用创造条件,促进闲置土地尽快开发利用;对采取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处置的,要尽快实施收回,并及时纳入供地计划优先供应。

(三)加强批后监管力度。建立覆盖批、供、用、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闲置土地联合清查和处置工作制度,形成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合力和定期例会协调磋商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监管责任人,从源头进行防范并加强监管,在加快消化存量的同时,严格控制增量产生。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