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焚烧秸秆处罚的建议》(第2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县政府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环委会、“三大战役”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全市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暨秸秆禁烧专题会议精神,并对我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层层压实责任。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县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夏收季节秸秆禁烧监督管理的通知》(旺三大战役办〔2018〕9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完善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秸秆禁烧“网格化”责任体系。目前,各乡镇(街道)较好地落实了禁烧主体责任。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6.5”世界环境日的机会,通过出动秸秆禁烧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树立宣传标志牌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多角度全覆盖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大幅提升了群众禁烧意识。今年夏收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累计出动宣传车辆300余车次、宣传人员1500余人次,悬挂标语400余幅,设置宣传牌1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四是加大处罚力度。为有效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县环境保护局采取白天巡回检查、夜间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同时,县政府积极整合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力量,加大焚烧秸秆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对东河镇、普济镇、嘉川镇、尚武镇等公路沿线乡镇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今年夏收期间,共办理涉及露天焚烧秸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5件,罚款2150元,现场批评教育21起。五是强化专项督查。今年夏收期间,县纪委监委、县目督办、县环境保护局和县电视台等单位对广巴高速、S202沿线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强化督查,重点督查乡镇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和秸秆禁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国务院大督查期间三江镇境内发生的两起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专题通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县将针对建议指出的问题,狠抓源头控制,加大资金投入,深入推广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方式,从源头上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同时,将结合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禁烧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禁烧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责任体系,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大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力度,通过严格的处罚达到警示震慑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通过督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取得成效。
感谢您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