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毅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3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农村老年服务体系既关系全县8万余老人的晚年生活,更关系全县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县共有8.5万名60岁以上老年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6%。随着全县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一方面大量农村年轻人进城务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空巢、独居现象十分普遍;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寿命大幅延长,患病率也相应增加,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加凸显,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工作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县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着力从四个方面抓好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抓好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管理,保证五保老人老有所养。全县敬老院分布在13个乡镇,现有床位1360张,入住“五保”老人689人,实现了农村“五保”老人全部入住。二是大力发展民办养老产业,让社会老人老有所养。全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1家,床位100余张,已入住53人,可以满足城镇和农村老人养老。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确保农村空巢、孤寡老人老有所乐。为丰富农村老人业余生活,截至2016年底,全县已经建成农村幸福院(老人活动中心)47个,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建设和管理,积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娱乐、健身等服务。四是大力发展城乡日间照料中心,让社区老人老有所依。截至2016年底,全县共建有城乡日间照料中心47个,白天老人可以走出家庭,在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内聊天、下棋、娱乐、健身,晚上则可以各自回家,享受一种既不离家又能集体养老的生活方式,既解决了白天子女不在身边,老人独自在家的难题,又将服务对象和服务资源集中起来,降低了养老服务的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真正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需求老年人的养老意愿。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我县虽然努力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养老服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责成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建设。继续在乡镇新建、改扩建一批规模合理、功能实用、设施齐全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将其建设成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为农村其他低收入、高龄、独居和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积极推动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向农村延伸,扩大信息化服务覆盖范围,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加强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并以此为依托,增加服务功能,逐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服务。
二是积极营造孝亲敬老的良好氛围。以学习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契机,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度,积极做好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深入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农村老年人的社会风尚。积极开展各类老年文体活动,建立老年人互助服务网络、老年人精神关爱网络,不断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倡导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小学学生参加农村养老服务志愿活动。
三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老年人的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解决周围老年人的实际生活困难。支持和引导农村老年人开展互助服务,弥补广大农村地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不足的问题。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为志愿服务事业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平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围绕农村留守老年人等重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活动。
四是积极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切实做好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内的农村老年人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继续资助低保老人参加新农合,对难以自付基本医疗费用的给予适当补助,对政策范围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老人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积极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等老年人福利政策,切实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
感谢你们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