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旭、张剑平、何光旭、吴俊明、杨强、石宝剑、石科华、何莉华、赵大朝、陈保全、张建平、何祥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旺苍县食盐市场监管的建议》(第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以部门联合执法为抓手,不断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严厉打击盐业违法行为,规范盐业市场流通秩序,食盐市场保持安全稳定。
一、多措并举,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积极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新精神、新政策,建立健全打击制贩假盐长效机制,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继续开展打击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努力打造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食盐市场经营环境。同时,依托国家、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县政府指定网站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示和应用,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确保县域内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
二、明晰重点,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以“食盐安全百日执法行动”等专项检查行动为抓手,积极组织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对食盐经营户索证索票、进货台账、食盐来源渠道、碘盐标识标签等进行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食盐安全专项检查20余场次,检查食盐经营户100余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到位。
三、加大宣传,增强科学用盐意识。充分利用会议、集中宣传等机会,积极向用盐单位和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碘缺乏病危害、真假碘盐识别和科学用盐等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食盐安全执法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知法守法意识。
感谢你们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