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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26 来源: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854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杨勇、杜光永、张品德、郭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的建议》(第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县陆续开展“争做文明旺苍人,共建幸福红军城”、“清洁红城行动”、“清香红城、多彩绿谷”等活动,拆墙透绿,增彩添香。在县委县政府26条民生措施的推动下,不断在提升旺苍城市品位及对外形象上出实招、下狠招,城市环境秩序发生了显著变化。

将新华街列入严管示范街,在门市店招管理上,明确了严禁落地店牌,一店一招的规范悬挂标准。完成了兴旺干道至新华街、游房沟至高速路东出口800余米破旧广告的清理工作,依法拆除违法搭建各类型广告30余处约2200平方米,城市面貌得到明显提升。

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了专职中队,负责全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动整治,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另外,新增设油坊沟、大中坝、孙家坝三个货运临时停车场,施划公共停车泊位150余个,协调凯旋城、栖岛家园等小区开放公共停车位,大大缓解城区车辆停放压力。

下一步,我县将在《广元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旺苍县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对县城区所有广告公司统计并召开协调会,制定出相关的管理办法,现已初步拟定了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收费、维修、更新和管理等规定。

感谢你们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