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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26 来源: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864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莫晓俐、涂轶、李开生等委员: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让我县“地摊经济”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班子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县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专项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县城街道狭窄,公共空间有限,为保障通行,日常实施网格管理、疏堵结合、教育与处罚并重等措施,基本杜绝了占道经营、越门经营现象。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落实中央、省、市“六稳六保”政策,促进经济复苏,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兼顾经济发展与城市环境秩序,我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一区一策,由我局牵头制定了《旺苍县地摊经济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县城范围内,在红军城振兴路步行街规划“月光经济”特色步行街,设置了28个固定综合摊位,100余个临时摊位;在七五六小区、振兴路、沙坝路、凤凰梁、马家梁社区等地规划设置9个地摊经济便民服务点,设置摊位400余个;每个物业小区规划设置了1-2个临时便民点,设置摊位100余个。县城外,在各乡镇规划设置临时便民服务点42个,设置摊位875个。全县范围内共设置51个地摊经济临时便民服务点,统一设置摊位1500余个,有效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就业3000余人,为我县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打下坚实基础。

为避免地摊经济“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发生,在制定方案时,同时出台了《地摊经济临时便民点管理办法》,坚持“五统一”(统一规划设置,统一经营范围、统一经营时间、统一摊点管理、统一垃圾存放)和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原则,明确行业监管责任,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配合监管,由乡镇和城区社区负责具体管理,推行积分和自治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地摊经济经营行为,做到“六不八有”(六不:不影响门前双包,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不扰乱城市治安和交通秩序,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不油烟噪声扰民;八有:有疫情防控,有部门监管,有业态风貌,有清扫保洁,有经营秩序,有食品安全,有产品质量,有消防安全),最大限度保障城乡环境秩序。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和地摊经济有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