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四川省气象局关于印发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防雷安全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强化气象主管机构监督责任,通过实施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安全隐患全覆盖排查,发现和整治一批防雷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对象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生产车间或库房、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
三、时间安排
计划4月1日起至10月底结束。
四、检查内容
按照制度到位、设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人员到位、教育培训到位的要求,落实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和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一)防雷安全管理情况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2.是否配备专(兼)职防雷安全人员;
3.是否开展防雷安全教育培训;
4.是否建立雷电灾害报告制度;
5.是否建立防雷安全工作档案。
(二)防雷装置安装及维护管理情况
1.是否按照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2.是否建立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制度并开展日常维护工作;
3.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情况:(1)防雷检测机构资质的合法;(2)防雷检测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检测情况;(3)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易燃易爆场所每半年一次,其他场所每年一次);(4)防雷检测机构发现的不符合项目是否及时整改。
五、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六、检查要求
1、严格执行清单制检查
在开展防雷安全监督检查中,要依据防雷安全检查任务清单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后将被检查单位签字认可、检查人员签字的安全检查任务清单携至检查单位归档。
2、规范执行检查程序
开展执法检查的人员必须具有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所有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强化服务观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动“三项制度”100%覆盖。
3.做好检查信息管理和报送
加强内部信息管理,做好检查记录归类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旺苍县气象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