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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2-15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2403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梁小玲、袁心强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社区经费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围绕社区工作,强化政策保障

一是按照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广委办〔2020〕24号)、《旺苍县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干部报酬保障、加强干部办事创业的积极性,保障社区班子高效运转,县财政每年补助社区办公经费3万元,从2021年3月起执行。

二是根据《四川省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川财基〔2016〕7号)规定,基层活动和运行经费社区按照不低于3万元/年的标准予以补助,主要用于基层组织活动、公共服务运行和日常办公运转三个方面。其中,基层组织活动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激励创先争优,走访慰问,群团活动,组织活动场所维护等。

二、财政投入逐年加大。近年来,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大幅度增加社区经费投入。为了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2021年全县37个社区共计投入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132万元,按调整前每个单一社区3万元/年、2个社区6万元/年,3个社区合并7.5万元/年的标准进行补助。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项目类的运行维护、农业生产服务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农村生活服务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其中农村生活服务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电影放映服务、报刊图书阅览服务、文体及健身活动、文艺演出和展览服务等。

三、明确公共文化投入主体,建议乡镇(社区)协调联动。建议乡镇(社区)发挥公共文化活动主体作用,在文化站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设施建设、活动开展、历史文化展示等方面主动作为,并与县文广新局、县文化馆等单位沟通协调,结合“七.一”、“五.四”等重大节日,利用社区办公经费、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和群众自筹等资金形式,开展一系列社区居民参与的纪念活动,切实拉近和社区居民的距离,发挥好文化惠民主阵地作用。

综上,关于加大对社区经费投入的良好建议,我局将持续关注,根据县级财力保障水平,优先增加资金预算。



旺苍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