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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8号提案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2-15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2221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李勇、吴龙先、杨长伟、张禹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乡镇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着力优化乡(镇)村办公生活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经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立足工作生活需要,着力改善被保留乡镇村办公生活条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办公场所改(扩)建和办公设施设备改造,进一步加强干部周转房建设,努力打造温馨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因产业结构调整,我县支柱产业缺乏,加之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极为有限,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在无上级和其他资金投入的情况上,地方财政无力全额承担相关费用。经综合研判,目前我县大规模开展两项工作条件还不够成熟,待县域经济进一步发展,财力保障宽裕,我局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相关乡镇村也应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强化资产开发利用。

二、关于“加大对被保留乡镇村办公生活环境建设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加快建设改造进度”的建议。

针对经职能部门审核、县委县政府同意的改造项目,我局将按财政相关制度全力予以保障。

三、关于“加强被撤并乡镇村闲置资产的管理,探索闲置资产开发利用新途径,将闲置资产开发利用的收益补偿支持乡镇村办公生活环境建设”的建议。

闲置资产开发利用是我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重点。我县探索通过“四个一批”分类盘活闲置资产。一是便民服务提升一批。围绕健全乡村服务惠民体系建设,对两项改革后村域面积增大或受河流、山地等地形原因导致群众办事不便的村,采取一个中心阵地和N个便民服务代办站的“1+N”模式,适地选点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站。二是公益事业改建一批。围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扶助体系建设,以及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等,对两项改革后养老服务、留守儿童代管等需求较大的村,因地制宜选点改建一批留守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文化室、卫生室、村史馆等农村公益项目。三是集体经济使用一批。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有场所需求的村,可将闲置的集体资产用于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模式,将集体闲置资产盘活用好。四是市场运营开发一批。对交通区位较好、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的村,结合现代农业园区、文化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通过盘活利用闲置的原村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等,采取出租、入股分红、联合经营等方式兴办幼儿园、民宿酒店、仓储或管理用房等,增加集体收入。

综上,关于本提案的良好建议及后续工作,我局将持续关注。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祝你们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旺苍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