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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1065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综执函〔202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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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宝剑、向欣、郭旦、李平、杨晓燕、伊夏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将县城背街小巷及城郊结合部环境整治和清扫保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针对您提出的现实问题和情况,我局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处理方案。

为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我局印发《旺苍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车辆运行维护工作方案的通知》(旺城乡治办〔2021〕2号),各乡镇生活垃圾治理费用采用“乡镇征收+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模式。东河镇年度总费用37万元,其中乡镇征收27万元,县财政差额补贴10万元。因为财政资金缺口很大,未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今后县财政将逐步加大对县城背街小巷及城郊结合部环境整治和清扫保洁经费的保障力度。

感谢您对县城环境卫生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