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红军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红军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034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调整地块位于旺苍县东部红军城片区,调整地块内部为空地,北侧和南侧为居民建筑,东侧为 X018 道路,西侧为荒坡,面积约 1650㎡。

 

规划修改背景

旺苍县亨通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东河加油站位于旺苍县东河镇鱼林村二社,始建于 1993 年 3 月,由于 2018 年旺宁路扩建导致罐区、加油机、罩棚距公路安全间距不足,现有加油站的储油罐与加油站分离,不能满足加油站安全运行的需要,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旺苍县亨通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东河加油站申请将加油站加油岛改回公路西侧 (加油站对面、原油罐区一侧)。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旺苍县红军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4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论证将 B-03-4 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加油站地块编号为B-03-4-01,其余主体地块编号为 B-03-4-02。其他不改变红军城片区整体地块的编号系统。调整后B-03-4-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面积为1650平方米,指标体系确定为:容积率≤0.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5 米,同时须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和国家、四川省及广元市相关规定要求。经济指标符合《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2021 版)》的控制要求。

规划论证结论

本次规划调整对现行控规 A02-1、A03-1、A03-2、A04-1、A05-1、A05-2、 A06-1、A06-2 地块界线、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内容作出调整,经综合技术、经济、市政配套、环境、景观等方面的分析,得出结论:本次调整方案可行。

用地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类别

地块编号

面积(ha)

用地性质

兼容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停车泊位


调整前

B-03-4

3.82

G11

-

-

-

-

-

-

调整后

B-03-4-01

0.165

B4

-

≤0.5

≤50

15

≥20

0.8辆/100㎡

B-03-4-02

3.655

G11

-

-

-

-

-

-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17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