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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红军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2-1、A03-1、A03-2、A04-1、A05-1、A05-2、A06-1、A06-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055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调整地块位于旺苍县东北部谢家碥,距离旺苍县政府约 2.7 公里,旺 苍客运站约 2.2 公里,旺苍火车站约 4.6 公里,旺苍东城中学约 1.2 公里, 旺苍七一中学约 3.6 公里。


规划修改背景

为加快旺苍县职业教育发展,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早日实现把旺苍职业中学创建成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的目标,旺苍县人民政府拟引入社会力量通过兼并、 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形式,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通过新征教育土地,拟新建四川省旺苍职业中学产业融合实训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旺苍县红军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2-1、A03-1、A03-2、A04-1、A05-1、A05-2、A06-1、A06-2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规划调整对现行控规 A02-1、A03-1、A03-2、A04-1、A05-1、A05-2、 A06-1、A06-2 地块界线、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内容作出调整,调整后A02-1地块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10%商业),面积为 2.10 公顷,指标体系为容积率≤2.8,建筑密度≤24%,绿地率≥30%,建筑高度≤54 米;A02-2地块性质为中等专业学校用地,面积为12.44公顷,指标体系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 50米;A03-1地块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 10%商业),面积为4.27 公顷,指标体系为容积率≤2.8,建筑密度≤24%,绿地率≥30%,建筑高度≤54 米。符合《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2021 版)》的控制要求。

规划论证结论

本次规划调整对现行控规 A02-1、A03-1、A03-2、A04-1、A05-1、A05-2、 A06-1、A06-2 地块界线、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内容作出调整,经综合技术、经济、市政配套、环境、景观等方面的分析,得出结论:本次调整方案可行。

用地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类别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配套设施

调整前

A02-1

R1

4.92

1.5

35

15

40

垃圾收集点、居委会

A03-1

C2

2.36

2.5

40

24

25


A03-2

R1

3.78

1.5

35

15

40

公共厕所

A04-1

G11

1.17


A05-1

C2

1.46

邮政所

A05-2

R22

1.41

小学

A06-1

C2

0.79

2.5

35

24

30


A06-2

R2

2.29

2

20

20

30

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

调整后

A02-1

R1

2.1

1.5

35

15

40

垃圾收集点

A02-2

A32

12.44

0.8

30

50

35


A03-1

R2

4.27

2.8

24

54

30

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邮政所、居委会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17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