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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旺财国资〔2012〕27号
旺苍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及
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县属各国有企业:
为做好201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及时掌握国有资产运行状况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变化,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4号令)和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坚持国资监管大格局理念,按照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一盘棋”的要求,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级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一是要加大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体工作进度。二是要认真总结决算工作经验,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布置、培训、审核、审计、分析和上报等各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二、规范会计核算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决算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信息质量。一是严格收入成本确认标准,加强收入成本结构和增减变动分析,严禁通过虚构合同的不实业务或循环交易虚做收入,不得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费用。二是合理科学确定资产公允价值或可变现净值,不得通过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重分类以及计提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等手段人为调节利润。三是规范职工薪酬核算,要按现行有关规定将所发放的职工工资性收入及符合规定的福利费用全额纳入工资总额核算,严禁在工资总额之外列支任何工资性支出或通过其他渠道变相发放工资福利。四是认真做好各类成本费用项目的梳理和分析,严格开支标准,进一步完善成本费用控制措施。五是认真开展债权债务核对,做好应收账款清理工作,分析拖欠原因,落实催收责任,加快资金回笼,并规范计提坏账准备。六是全面开展存货清查盘点工作,控制存货规模,根据清查盘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存货管理内控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三、加强决算管理
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财务决算管理,做好财务决算和资产统计编制工作。一是要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将应收账款的清理催收和存货清查盘点作为财产清查的重点,落实催收责任,加快存货周转,减少资金占用,防范损失风险。二是全面梳理会计政策,及时修订会计核算办法,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要谨慎使用,科学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方法。任何企业不得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手段调节年度间经营成果。三是要加强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四是要强化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开展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确认与批复工作,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整改落实,推动企业改进管理。
四、深化成果应用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数据管理、分析和利用等工作,拓展数据应用领域,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成果的应用。一是要认真撰写国有资产运营财务决算分析报告,通过开展财务分析、行业对标、风险预警、趋势预测等,对本单位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绩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数据挖掘,总结年度经济运行特点,评估经营风险,剖析困难与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二是要规范数据口径和数据加工处理,做好数据挖掘和分析汇总,及时整理各类数据资料,并积极利用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开展各类专题分析,及时为企业改革和各项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五、按时报送报表
企业名录库应于2013年1月5日前将报送县国资办(见附表)。
各企业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应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送县国资办。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1、2012年度各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附报文档、审计报告,并依次装订成册,加盖本单位公章。
2、2012年度财务决算数据电子文档。
3、各企业在报表编制、软件操作和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县国资办联系,联系电话:4222850。
附件:旺苍县企业名录库
旺苍县财政局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