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东河镇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东河镇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总编制118名,其中行政编制60名,其他事业编制55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08人,其中行政人员50人,其他事业人员47人,工勤人员11人;退休人员57人。无超编人员。固定资产总额267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党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监督教育和管理,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坚持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镇党委、政府坚决围绕建设川东北经济发展高地和“绿谷红城、幸福旺苍”大局,坚持以抓党建为统领,把发展经济作为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政府只能,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发展产业、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在工业发展上,全镇计划完成工业项目投资4亿元,新上投资500万元工业项目1个;实现工业总产值27亿元.实现主营业收入23亿元;实现利润4380万元年;
在农业发展上,新栽核桃100亩,核桃品改50亩,新增茶叶50亩,新建生态养殖小区3个,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户6户;实施财政现代农业项目:新建村道、机耕道23公里、排灌沟渠5公里,调整田型200亩,水稻品种展示300亩;
各在第三产业发展上,加强红军城景点(陈列馆)管理及游客接待工作,加大乡村旅游发展力度,旅游业收入不断增长;餐饮、商贸、物流、通信、保险、物管、家政、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兴旺繁荣。
在财政税收上,完成财政总收入计划10000万元,其中国税入库8000万元,地税入库2000万元;同时,坚持“四个保障”即:保障政府工作基本运行,保障社会保障性支付,保障农民“一折通”支付,保障项目资金支付,确保全镇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东河镇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0799239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7867543元增长16%;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0799239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7867543元增长1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8197279元,其中:人员支出9682618元,公用支出2815374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60196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9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248000元,较2016年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000元,较2016年决算上升25%,主要原因主要是2017年基础设施大型工程项目增多需用公务用车。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