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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旺苍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2078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旺苍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旺农〔2021〕98号)于2021年7月8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构建我县现代大农业“1+3”产业体系,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我县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依据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

三、主要目标

2021年,全县培育高素质农民730人,其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9人、农业经理人49人,专业生产型672人。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宣传发动。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发动县域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报名参训。

(二)确立培育机构。根据涉农培训“五统一”要求,从县人社部门组织认定的农民培训机构和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中遴选5家机构承担我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三)遴选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者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四)优化师资队伍。鼓励各培训机构从高等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单位邀请农业专家学者、技术推广人员作为培训教师,把“土专家”“田秀才”择优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组成专家学者、农技推广人员和“土专家”“田秀才”互为补充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

(五)精选培训教材。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除征订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教材目录内的教材外,培训机构还可以组织专门人员编写适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通俗易懂、实用的培训教材,确保受训人员有与培训内容一致的培训技术读本。

(六)优化培训内容。按照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大模块,不断优化思想政治、法律法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三品一标”等具体课程编排和实习实践内容,提升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同时,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七)严格项目管理。一是进行现场考核。培训结束时,对培训机构实施的每个班次进行验收,对达到培训要求的班次出具合格证明,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培训机构,要求限期整改。二是进行在线评价。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效果等进行线上评价。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资金管理与使用

1.开支范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经全县涉农资金整合后,其中155.72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培育高素质农民等方面。

2.补助标准。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100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00学时;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80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60学时;专业生产型培训16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

3.强化监管使用。项目资金实施县级报账制,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培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六、文件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7月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