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动态 >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林权不动产登记现状及对策(调研文章)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林权不动产登记现状及对策(调研文章)
发布时间:2021-12-15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509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已全面落地,房地统一登记已不断规范,但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很多地方并未得到落实,为推动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们对旺苍县林权不动产登记现状进行了调查,提出以下建议,谨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位于四川盆地北缘、米仓山南麓,幅员2987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总人口53万。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37万亩,占总幅员面积的75.2%。按森林经营类型划分:公益林146万亩,商品林191万亩。按林地权属划分:国有林21.51万亩,集体林315.49万亩。2007年11月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2008年2月在全县全面展开,2009年基本完成全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全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发放林权证10.35万本,发证面积272万亩,涉及全县原38个乡镇352个村9.76万户。

二、存在问题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16年10月成立以来,5年时间共受理各类林权不动产登记不到300件,根据走访了解到,部分老百姓有办理林权不动产证的需求,如继承、补证等,但是因为林权不动产登记标准不规范,前期遗留问题多,无宗地图需要测绘等诸多原因,导致群众林权不动产登记难。

1.标准不规范。从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至今,虽然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出台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等相关政策文件指导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但是,林权不动产登记类型相对来说还处于比较单一的状态,并且上级主管部门至今未出台过详细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通过询问相邻县区,各县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要求不一致,要件不统一,部分业务凭经验办事。

2.遗留问题多。经县林业局统计,全县共19935户约24.6万亩林地需按不动产登记要求登记发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未换发林权证面积25万余亩,需变更登记面积20余万亩;遗失补证面积1.6万余亩,涉及农户500多户;集体林权更正登记面积2万多亩,涉及农户1500余户。原《林权登记申请表》无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地形图或示意图),《林权勘查外业调查表》70%无宗地形状示意图,颁发的《林权证》均无宗地图。

3.成果应用难。2008年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本应5年完成的主体改革任务要在1年内完成,旺苍县采取了与其他地市州和兄弟县区相同的“以旧证换新证”的办法进行了主体改革,导致四至边界不清,面积不实等问题,林权档案资料与实际存在差距。不动产登记以宗地为基础,需要提供2000坐标的宗地界址点数据,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无法直接运用,所有林权不动产登记需进行权籍调查,为办事群众增加了登记成本,埋下了涉诉涉访隐患。

4.职责未理清。《关于规范林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源发﹝2019﹞66号)文件要求:“权籍调查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进行,林草主管部门予以配合。”《关于印发<旺苍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旺委办函﹝2019﹞44号)文件中明确:“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拟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实施意见并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按照上述文件精神,权籍调查相关工作应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林业局依据上述相关文件,停止开展权籍调查相关工作,但是,我县相关相关资料还未完成移交,县自然资源局还无法正常开展权籍调查相关工作。

三、工作建议

结合我县林权确权登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立工作机制,逐步化解矛盾。

1.加快出台相关政策。建议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总结各地经验,尽快予以补缺补漏,出台相关林权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林权登记操作规范,以便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更好地服务于林权登记工作,为森林使用权的稳定性以及连续性提供保障,并且制度应当体现出便民利民的特性。

2.加强林权业务培训。完善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确保原来从事林权登记的业务骨干划转到位、落实到岗,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职责的完整性,加强业务人员林权不动产登记相关学习培训,通过专题学习,辅导培训、专家解读、业务研讨等方式,确保学习培训时间有保障、人员全覆盖、效果最大化,达到林权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减少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审核、发证等过程的错误。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县林业局对林权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将林权抵押、林权查封、已有林权宗地2000坐标数据等及时移交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系统数据补录,及时启动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化解因无林权宗地导致无法办理林权不动产登记的矛盾。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林权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证明颁发当天,及时向县林业局推送相关登记信息,县林业局在林权档案、森林分类经营成果等信息的查询上简化手续,实时提供成果资料,逐步搭建网上信息共享平台。

4.明确林权确权职责。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林业局应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主动作为,担负起林权确权登记相关职能职责,积极组织开展林权权籍调查、公告、审核工作,县林业局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共同做好林权权籍调查工作,审核林权调查表中的相关内容。以县林业局为主,共同做好林权涉诉涉访矛盾化解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及时化解矛盾。

林权不动产登记涉及到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旺苍林权不动产登记问题只是一个缩影,建议由省政府牵头,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共同配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调研工作,尽快出台严谨可行的政策规定或林权确权登记相关操作规范,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