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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9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1363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资金阳光、安全运行,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旺苍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我县新到位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62.16万元(含旺财农〔2021〕32号待调整部分2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2.16万元、省级资金200万元、市级资金1080万元。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需要,本次下达的1562.16万元不纳入整合。(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项目实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在收到上级下达项目计划后要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举报电话等;要按照程序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监督信息:  

旺苍县财政局    4222098   

联 系 人:周瑞卿  电子邮箱:43517137@qq.com   

通讯地址: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兴旺大道西段114号

附件:旺苍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情况表



旺苍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